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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云东:“只为领导服务”不过是人治历史的裹脚布

发布时间: 2008-12-12 09:43   来源:    进入电子报
  “我是一个县级市的基层官员。贵州瓮安、云南孟连事件后,大家骂我们不为人民服务,只为领导服务。这是实情。国家法律规定,官员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予的。但问题在于,现在权力是掌握在领导手中,人民给不了我们权力。我们的一切,从升迁到工资都掌握在上级领导手中,不由得我们不为上级领导服务。得罪了百姓,他们顶多骂我们几句,得罪了上级领导,我们的前程就没有了。”近来,网络上这样一则帖子流传甚广,引起很大争议。(12月11日《中国青年报》)
  尽管有人质疑发贴者的身份,但毋庸置疑这是很多基层官员一种现实心态和处世方式,对就此问题引申出官员到底该对谁负责?有专家提出观点认为,“官员就是对上负责的。”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出了问题要追究领导责任,“如果领导做出某项行政决策,下级不能认真执行或阳奉阴违,这样的问责就显得不合理。实际上,权力就意味着责任,出了事也由最高行政领导负责,而不是让基层的小公务员来当替罪羊。”专家言外之意默认“只为领导服务”正当性,对此弊端专家开出的药方,是加强人民对政府监督,扩大人民民主。对此,笔者以为并不尽然,首先对上负责与对上级领导负责显然是两回事。对上负责本质是指对上级组织负责,而绝非对上级个别领导负责。而发贴者阐释的“为领导服务”显然是基于这种个人依附关系的,庸俗的对领导个人负责的思想,说穿就是下级官员唯上是从,是一种不加辨别的盲从。
  其次,“只为领导服务”绝不是真正的对上负责。什么是负责的态度?显然有两层含义,那就是对上级正确决策要拥护,并坚决予以贯彻执行;同时对错误的决策就应提出质疑,并坚决予以抵制。而“只为领导服务”官员显然会不分青红皂白,不辩是非,只要领导说的,就是真理,就要去执行,这显然是在重蹈文革期间流行个人崇拜的盲从错误。现实中某些地方不切合的项目,重复建设,盲目建设就是这种“只为领导服务”盲目逢迎领导结出恶果,这显然并非真正的对上负责。
  归根结底,“只为领导服务”只不过是中国人治历史的裹脚布。不守法律,不遵制度,领导说的对也对,不对也对,这种奴性思想不过中国千百年皇权下的裹脚布,我们为摆脱这种模式,从“五四”运动以来,多少人仁志士为此付出了血的代价,建国以后毛泽东同志提出“为人民服务”,然而在文革中这种理念并未很好坚持,有着深刻的教训。改革开来以来,我们国家从上至下,就在极力改变“人治”模式,通过建立健全法律,完善用人制度完成到“法治”转变。
  正如发贴者所言,当前以人治人的现状并未改变,在某些领导眼里,法规、制度形同虚设,顺者倡,逆者亡用人理念还是盛行,从而造成把一地发展,一地清廉寄托在官员的个人品行上,而非制度层面上。这种人治下,最典型的模式就是小圈子主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不管下级官员德能勤绩,只要跟对了人,就能提拔重用,“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否则“天大个本事也不行”现状,就会出现拨出上级腐败萝卜能带出一串下级腐败蛋,也就出现了出个清廉官员,百姓送匾送伞,山呼万岁的热闹场面。
  改变官员这种“只为领导服务”现状,主要还是应加大干部任用制度改革,完善细化制度,加强制度刚性,减少制度操作人的弹性,而且要加强制度执行中民众、舆论监督,实行阳光操作。同时应加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话语权,监督权,使群众的赞扬和骂者能够对官员仕途发挥作用,唯有如此,方可让基层官员由“只为领导服务”转向真正“为群众服务”,这样才将是民之幸也,国之幸也!
  稿源:荆楚网
  作者:卢云东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卢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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