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不要等到严重拥堵才想起紧急免费放行
发布时间: 2009-02-04 15: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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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珠北高速公路迎来返程客流高峰,其中1月31日录得总车流量达到空前的76377辆次,较去年春运同期大幅上升84%,是京珠北高速公路自开通以来最高车流纪录。一线交警预计2月1日的总车流量也将与之持平。由于湖南南下车流过分密集,京珠高速公路近日多次出现严重拥堵现象,湖南境内的小塘收费站连续实施了多次紧急免费放行,交警部门则在广东境内数次封闭了南下高速公路入口,多次实施管制措施。(2月2日《广州日报》)
据了解,为了节约经济成本,不少高速公路的收费道口只开一半,或者更少,交钱还得排队,尤其是节假日,天气不好的情况下,排队情况更加突出,以致出现严重拥堵的情况。少开道口,或者工作人员数量较少,虽然节约了人力物力成本,但是从服务角度来看,道口不能方便车辆快捷通过,就是收费站的怠慢与失职。
应该说,在返程客流高峰时段,高速公路收严重拥堵的情况下,收费站对车辆紧急免费放行,是一种人性化的举措,既保护了司机的利益,又保护了交通畅通,提升了公共服务形象与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但是笔者认为,在提升服务品质方面,交通部门还应该更大气一些。而且对于收费站拥堵免单应该成为一种制度常态,而不能等到严重拥堵才想起紧急免费放行。
其实,收费站拥堵免单并非京珠高速公路的创造。2007年1月江苏省就正式通过了《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该条例规定,因未开足收费道口而造成平均10台以上车辆等待交费,或者开足道口后,待交费车辆排队超过200米,收费站要免费放行。从法律的层面对收费站拥堵免单作出了明确规定。按照该条例的规定,即使因为大雾、冰雪等原因关闭道口或者收费站附近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拥挤、堵塞,收费站也要免费放行,与江苏省车辆排队200米就免单的规定相比,京珠高速实行间断紧急免费放行,显得不够大气,也只是头痛医头的权宜之计。
应该承认,收费站拥堵时免费放行,在保护交通利益的同时,也给收费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挑战。需要收费站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水平。有时还得“牺牲”部分经济利益。但这是公共服务企业应该做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公民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公民通过高速公路,他们与交通部门之间就是消费合同关系,交通部门理应为他们提供周到的服务。而且收费站并非单纯的经营性企业,带有公共服务的性质。对司机来讲,他们交了钱,却享受不到良好的交通服务。排长队,既耽误时间,也影响心情,还会造成经济损失,他们无疑心中憋气。但憋气归憋气,交通服务依然故我,长队还是长队,这显然不是司机希望看到的。收费站拥堵免单对司机来说也是一种补偿与安慰。
进一步说,公路收费的合法性合理性一直广为舆论所诟病。有报道说,全球70%的收费公路在在中国。交通部规定 40公里设一收费站,而有些地方规定,高级公路每20公里甚至更短路程就可设1个收费站。笔者在想,即使我们目前不能大规模撤除收费站(燃油税改革以后,拟定撤销的只是二级公路收费站),但是在特殊天气条件与收费站拥堵的情况下免费放行车辆,保障道路畅通,完全可以做到。在这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借鉴地方立法经验,制定统一的收费站拥堵免单规定,形成收费站拥堵免单全国一盘棋的局面。制度越具有刚性,有关方面钻空子的机会就越小。从而确保道路畅通,维护公共利益。
稿源:荆楚网
作者:叶祝颐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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