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收费站拥堵免费放行应成为制度常态
发布时间: 2009-02-10 12: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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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中午,陕西西沟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外出吃饭,关掉了原本只有的两个收费通道中的一个,结果导致神木西沟收费站上行线堵死2公里,200余辆车留置204省道。(2月9日《华商报》)
明明是收费员外出吃饭,收费站因人手不够关闭其中一个收费通道。工作人员却狡辩说“封闭收费口的电脑坏了,正在修电脑”,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如果收费通道不通,不如干脆取消收费站,让收费员安心回家吃饭。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公民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司机通过收费公路,他们与交通部门之间就是消费合同关系,交通部门理应为他们提供周到的服务。而且收费站并非单纯的经营性企业,带有公共服务的性质。对司机来讲,他们交了钱,就应该享受到良好的交通服务。因收费员外出吃饭,导致收费站上行线被堵死,司机“花钱买罪受”,既耽误时间,也影响心情,还会造成经济损失,他们无疑心中憋气。但憋气归憋气,收费站依然故我,收费服务仍然漫不经心,这显然难以让人满意。交通部门理应为收费站拥堵乱象担责,向过往司机表示歉意,给予他们必要的补偿。
事实上,不仅是陕西西沟收费站人手紧张,关闭部分收费通道。为了节约经济成本,不少省道、国道、高速公路的收费道口只开一半,或者更少,交钱还得排队,尤其是节假日,天气不好的情况下,排队情况更加突出,以致出现严重拥堵的情况。少开道口,或者工作人员数量较少,虽然节约了人力物力成本,但是从服务角度来看,收费通道不能方便车辆快捷通过,就是收费站的怠慢与失职。
在客流高峰时段,收费站出现严重拥堵的情况下,如果收费站对车辆免费放行,既可以维护司机的利益,又可以保证交通畅通,提升公共服务形象与公路的使用效率。收费站显然不能以“电脑坏了”为由,对公路堵得一塌糊涂不承担任何责任。
事实上,江苏、江西、湖南、广东等地都出台了收费站严重拥堵车辆免费放行的规定,疏导交通。2007年1月江苏省还正式通过了《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该条例规定,因未开足收费道口而造成平均10台以上车辆等待交费,或者开足道口后,待交费车辆排队超过200米,收费站要免费放行。从法律的层面对收费站拥堵免单作出了明确规定。按照该条例的规定,即使因为大雾、冰雪等原因关闭道口或者收费站附近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拥挤、堵塞,收费站也要免费放行,与江苏省车辆排队200米就免单的规定相比,陕西西沟收费站因人为原因导致收费站被堵死,显然没有理由让司机缴费享受拥堵服务,而应该体现一定的责任担当。
应该承认,收费站拥堵时免费放行,在保护交通利益的同时,也给收费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挑战。需要收费站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水平。有时还得“牺牲”部分经济利益。但这是公共服务企业应该做的。
更重要的是,公路收费的合法性一直广为舆论诟病。有报道说,全球70%的收费公路在在中国。交通部规定 40公里设一收费站,而有些地方规定,高级公路每20公里甚至更短路程就可设1个收费站。尽快落实燃油税改革方案,撤销二级公路收费站,无疑十分必要。即使目前全面撤除公路收费站有困难,在特殊天气条件与收费站拥堵的情况下免费放行车辆,保障道路畅通,完全可以做到。在这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借鉴地方立法经验,制定统一的收费站拥堵免单规定,形成收费站拥堵免单全国一盘棋的局面。制度越具有刚性,有关方面钻空子的机会就越小。从而确保道路畅通,维护公共利益,避免出现收费员外出吃饭,收费站堵死的服务乱象。
稿源:荆楚网
作者:叶祝颐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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