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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祝颐:防止名人医托,更要严管医疗广告发布

发布时间: 2009-02-19 12:43   来源:    进入电子报
  广电总局等五部委16日联合下发通知,禁止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担当医疗、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2月17日《法制日报》)
  有的演员与社会名人不爱惜自己的羽毛,在利益中迷失自我,利用人们对公众人物的信任心理,对自己根本没有使用过的医疗产品虚假“现身说法”,或者主持医疗、健康节目,为医疗、药品广告做虚假宣传、夸大疗效。极力向广大消费者推荐。既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也损害了自身公众人物形象,误导了社会风气,早已为舆论所诟病。广电总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通知,重申相关规定,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体现了纯洁医疗、健康节目,净化医疗广告的姿态,值得肯定。
  演员、社会名人作为公众人物,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把握道德底线,在公益与和私利之间,作出正确选择,拒绝不当利益诱惑,树立良好的名人风范,重新赢得公众的信任。
  在我看来,对演员、社会名人的医疗广告违规行为,广电总局等部门除了重复强调“严禁”以外,还要明确相关罚则,真刀真枪对演员、社会名人的虚假医疗广告代言行为严厉问责,让他们支付相应的违规成本。名人不是在乎形象与利益吗?就要让他们的丑行曝光,付出必要的经济代价。否则,广电总局等部委的“严禁”难免会变成“言禁”,影响中央部委的威信。
  诚然,演员、社会名人受经济利益驱使、医疗监管体制存在漏洞,是虚假医疗广告大行其道的重要原因。但是,我认为,虚假医疗广告泛滥,也不能全怪这些公众人物。医疗广告审查部门、发布部门工作失范,也是虚假医疗广告泛滥的重要原因。要治好虚假医疗广告,除了管住乱做广告,虚假代言的人以外,广告审查、发布部门也不能免责。医疗广告充斥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介,正是利用公众对媒介的信任和媒体受众面大的有利条件,夸大宣传医疗效果,对广大媒体的受众狂轰乱炸。
  按规定,医疗机构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疗广告证明》,方可进行医疗广告宣传。申请办理《医疗广告证明》,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并且不得有保证治愈或隐含保证治愈、宣传诊疗效果及治愈率、有效率的内容。现在的问题是,一些明显违规,没有取得广告通行证的医疗广告,如何能在电视、广播上发布呢?笔者认为,这个问题值得深究。实际上某些部门,某些传播媒介充当了虚假医疗广告的帮凶。
  据了解,不少国家没有医疗广告。如法国完全禁止医疗广告,在法国街头、报刊、电视上看不到广告,这一规定对公私立医院都一样。当然,我们的国情不同,全面禁止医疗广告还不现实。但是,在现有的法律政策框架内严格管理医疗广告完全可以做到。如果在严禁演员、社会名人代言虚假医疗广告之外,有人对医疗广告的审查、发布严格把关,问责机制健全了,虚假医疗广告的生存空间或许要小得多。
  稿源:荆楚网
  作者:叶祝颐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叶祝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