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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慧:建议创立经济振兴法

发布时间: 2009-03-04 15:44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3月5日在北京开幕,近3000名代表将出席大会。(新华网)在世界范围的经济危机背景下,今年的人代会注定将是一次不平凡的大会。笔者建议,全国人大要创立经济振兴法。
  当前,民众最关心的话题是就业。致公党中央向3月3日开幕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交的《关于解决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我国就业问题的提案》,目前暂被列为今年政协一号提案。
  无疑,在经济危机中,最大限度的保障就业,就是社会的公平。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经济的振兴,没有市场主体的充分发展,充分就业只能是一句空话。保彰充分就业,必须振兴经济,必须维护市场主体持续发展。在经济危机中振兴经济,支持市场主体持续发展,需要特别的法令。这种法令,应该有别于经济正常运转时期的法令。充分就业就是公平,应该是这种法令的宗旨。
  譬如1929年-1933年经济危机,美国国会授予总统“紧急全权”,推行新的紧急调节政策,这期间,美国颁布了《产业复兴法案》等70多部法令;德国几次修改《防止滥用经济力法令》,加强卡特尔。经济危机时的特别经济法,有效的帮助西方国家有秩序地走出了经济危机的困境。
  08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及各地围绕“保民生、促增长”,纷纷出台举措,进行了大量的有益的探索。譬如国务院出台了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为了维护企业持续发展,公安部、广东省检察院分别要求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负责人和技术业务骨干,涉嫌一般犯罪的,可不采用拘留、逮捕等措施;湖北要求各地下调社保企业缴费金额;广东将在今年“五一”曲线推行“黄金周”;有的地方还制定了裁员报告制度、消费券制度。等等。这些举措,为最大限度的振兴经济、维护企业持续生产经营、拉动内需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但是,由于这些举措不同程度的与现行法律冲突,每每带给人们以困惑,因此每每受到质疑。在依法治国的环境下,人们的质疑是积极的。质疑启示我们,应该建立经济危机时期的公平观、正义观。或者说,在经济危机时期,我们应该有一套相对系统和完备的振兴经济的机制和规则——经济振兴法,来激励经济振兴和约束经济行为。笔者认为,创建经济振兴法应该纳入今年全国人代会讨论的议题。
  兵法说: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面对世界范围的经济危机,创立经济振兴法,就是奇招。通过创立经济振兴法,广听民声,汇集民智,商讨奇策,凝心聚力迎战危机,我们就一定能够化危为机,战胜危机。使社会成员业有所就,劳有所得,老有所养。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慧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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