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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文学:亦商亦官现象值得关注

发布时间: 2009-03-31 08:20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全国工商联、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主编的《中国私营经济年鉴(2006年6月—2008年6月)》显示,当前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热情很高,但也存在国家明令禁止的亦商亦官现象,甚至有的企业主担任省级党委委员。(见2009年3月27日国际在线)这一现象,应当引起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的关注。
  全国工商联的调查,着重从担任人大、政协、政府和党内职务四个方面考察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基本情况。从调查结果来看,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的最主要方式,这两类总计有2101人,占受访企业主的51。1%。在受访的1372名党员私营企业主中,担任各级党代表的达到28。3%,其中省级党代表和全国党代表分别有15人和7人。值得关注的是,有205名中共党员企业主进入了地方各级党委领导机构,占受访党员企业主总数的14。9%,其中担任省级党委委员的有4人,担任县乡两级政府副职领导的有61人。
  私营企业主作为社会的一个阶层和群体,参与政治是毋庸置疑的,社会不能剥夺他们的发言权,而各级人大、政协、党代会应该是他们的可以选择的讲坛。然而,担任党政领导职务显然不妥,理由是:第一,违反国家禁令。早在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强调“坚持政企职责分开、官商分离”的原则,明确规定“乡(含乡)以上党政机关在职干部(包括退居二线的干部),一律不得以独资或合股、兼职取酬、搭干股分红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也不允许利用职权为其家属、亲友所办的企业谋取利益。”反过来,当然也不应该允许私营业主在不放弃经商办企业的同时进入党政机关任职。第二,难免以权牟利。一边经营自己的企业,一边在党政机关任职,弊端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不仅他们无法集中精力从政,而且为其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企业或亲属子女经商牟利提供了方便。第三,危及社会公平。市场经济的一条基本原则是平等竞争。私营业主既可以经营自己的企业,又拥有可以干预市场的权力,就会导致市场资源倾斜,他们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这对其他企业显然是不公平的。
  “文官不爱财,武将不惜死”,这是中国国古代为官者的座右铭。抗日战中,著名抗日将领吉鸿昌特地命人烧制了许多带有“当官即不许发财”字样的瓷碗,发给属下所有军官,以此激励各级军官打消发财之念。古人和前人能够做得到,我们共产党人更应该做得到。尚且,中央也有明确的禁令,我们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为什么政策和法制观念如此淡薄、允许亦商亦官的现象存在呢?由此看来,有必要采取措施予以清理,而对亦商亦官者而言只能两者选其一。对此,不应该有什么异议。
  稿源:荆楚网
  作者:侯文学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王德民)
关键词:侯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