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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文学:警惕腐败分子在不动产上做文章

发布时间: 2009-09-09 08:35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山城重庆掀起的打黑风暴,使重该市司法局长文强浮出水面。文强不仅充当了黑社会的保护伞,而且是一个钱物兼收并蓄的巨贪。他在重庆武隆县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就有占地20多亩的双栋别墅,价值3000多万元,而这仅仅他8处房产中的一处。据反映,这些房产,都是财大气粗的黑社会头目白送的。(见2009年9月2日四川在线)看来,少数贪官把腐败的触角伸向不动产这一新动向,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警惕。
  近年来,一些公职人员不仅通过权钱交易收受现金,而且热衷于在不动产、特别是房产上做文章。主要方式有:一种是直接受贿房产。北京市海淀区原副区长许树迎自1995年至2003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住宅5套,价值人民币约630万元。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处原处长陶建国,先后接受开发商贿赂29套房产,并将其中28套房产出租。第二种是低价“购买”。为了掩人耳目,一些官员以大大低于市场价“购买”高挡房。北京西北郊粮食仓库原开发办公室主任许继仁,利用负责与北京城市建设工程开发公司合作开发建房的便利,以6。9万元“购买”了两套价值101万元的房屋。济南市规划局城市规划监察处主任科员陈虎,利用负责违法建设工程处理和规划确认工作的权力,为济南汇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相关项目提供便利,以单价2400元/平方米、总价55。2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该公司一套价值91。14万元的200余平方米房屋。第三种是参与炒房。本来,国家公职人员是不允许参与经商办企业的,但一些官员受巨大的利益诱惑也参与了炒房大军。上海市浦东新区原副区长康慧军利用职权,低价购买24套房产,然后抛售赚取差价,在上海类似康慧军这种参与炒房的官员并不在少数。温州市一些公职人员炒房者竟然超过50%,甚至购买经济适用房后转手倒卖牟利。第四种是利用解决集体福利的名义盖别墅。在住房市场化的情况下,一些官员和政府部门利用权力,以土地出让或低地价的方式,在风景区或城市优质地块“集资建房”和建“经适房”,少数领导干部则借机为自己盖别墅,200至300平方米的别墅个人仅出资20至30万元。在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有一批豪华别墅,其主人是韶关浈江区、新丰县等县区领导干部。
  一些公职人员所以会把腐败的触角伸到不动产上,首先因为受贿房产和低价买房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以低于市场价“购买”商品房,表面上看是自己花钱买的,实际上是变相受贿,有很大的欺骗性,查起来也有一定难度。同时,贪污受贿得来的赃款,若存放在银行或把现金藏在家里,总是担惊受怕,一旦东窗事发,很容易暴露。房产则不同,只要把房产证小本本藏好,或挂在老婆孩子的名下,则不容易被发现。其次,房产具有巨大的升值空间。特别是在房地产市场价格飞涨、变幻莫测的情况下,其增值远远比把现金存到银行里来得快、来得多。康慧军通过低价买房再进行炒卖,就赚了1600多万元。此外,打着集体福利的名义为自己经营安乐窝不至于栽大跟斗。从近年来频频发生的领导干部和权力部门以大大低于市场价格、打着解决集体福利旗号为自己盖别墅的事件看,最后的处理结果无非是补交房款、退房或责任人做检查、受党纪政纪处分,一般都没有与腐败挂上钩的。但实际上,这不仅导致了社会不公,也是一种侵占国家和集体利益的腐败行为。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腐败分子也在变换手法加以应对,在不动产上大做文章就是其中之一。对此,我们需要保持足够的警惕性,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遏制。
  稿源:荆楚网
  作者:侯文学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王德民)
关键词: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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