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笪祖煌:福州物价局拒行省定法规可有“猫腻”?

发布时间: 2009-12-24 15:08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随着12月31日福州市水价调整听证会临近,关于听证会参加人身份和产生程序的问题再次遭到质疑。昨日,福建省消委会炮轰福州市物价局,直指此次水价调整听证消费者代表推选程序违反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而福州市物价局回应,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十条规定执行的(据12月23日《东南快报》)。
  从表面看,福州市物价局并没有违法,似乎因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有冲突,他们选择了按部门规章确定参加水价调整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其实,细一分析,却发现福州物价官员有玩听证会“猫腻”、迫使涨水价“被合法”之嫌!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是兼顾全国各地的普遍情况,明确的听证会代表产生原则;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则是根据本地具体情况,确定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个性实施办法,在本地更具有可行性和适用性。况且,两法规之间也并无多大矛盾,《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后者与福建地方法规基本差不多。
  那么,福州物价官员为何死抱住自定消费者代表这一权力不放,而拒绝让消委会推荐?其行为虽然采取了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当场确认消费者代表,可现在连经适房现场摇号,都能摇出个6连号、8连号,谁能保证“随机选取”中没带假?退后一步说,即使都是真的,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消费者,又有多少代表性?这其中供水企业与物价官员之间,是不是达成了某种听证“走形式”的默契?是不是有利益的“潜规则”在作怪?是不是在玩“和谐听证”的“猫腻”?
  现在全国许多城市水价涨风盛行,北京、天津等直辖市涨了,南京、沈阳、兰州等省会城市也涨了,而且在其听证会上还不断曝出暗箱操作的诟病。前不久,哈尔滨水价听证会上就爆出13名代表12名身份造假的新闻,而那惟一的普通市民代表在孤掌难鸣之下,摔了水瓶子泄愤。此次,为保证福州水价上涨能顺利到位,福州物价官员是否有仿效先例之嫌!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一头连着企业,另一头连着消费者,本应处于公正立场,依法依规依理组织价格听证会,以调控物价,稳定市场。可某些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却往往与被听证的行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屁股坐到涨价企业一边,让听证会已经沦为了“听证秀”,给不合理的涨价披上合理的程序外衣,使价格的公平、社会的公正,异化为一句名不副实的口号。期望纪检监察部门重视此问题,介入此领域,查查此中的“猫腻”,问责此类贪赃枉法者。
  稿源:荆楚网
  作者:笪祖煌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王德民)
关键词:笪祖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