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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三石:保护公民举报权还需打破“彼得定律”

发布时间: 2010-06-21 11:22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据昨日《检察日报》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材料显示,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
  众媒体纷纷认为需完善立法来保护公民举报权,笔者认为,除了完善立法,还需打破“彼得定律”来保护公民举报权。
  现有的用人思路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种用人思路不独官场所有,企业界也相当常见。管理学家劳伦斯·彼得针对千百个有关组织失败的案例提出了著名的“彼得定律”,即“在一个等级制度中,每个职工趋向于上升到他所不能胜任的地位”。 彼得认为,每一个职工由于在原有职位上工作成绩表现好(胜任),就将被提升到更高一级职位;其后,如果继续胜任则将进一步被提升,直至到达他所不能胜任的职位。
  无论官场还是职场,到了自己不能胜任的职位,势必会发生失职。官员由于享有一定的公权力,在监督失效、缺位的情况下,非常容易发生腐败,这势必会遭致下级的“越级举报”。事实上,凡是举报都是倾向于“越级的”,因为没有人傻到直接向上级举报上级腐败,而只能是向上级的上级举报。
  应对越级举报时,上级领导的“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思路就发挥了负面作用。甲向丙举报自己的上级乙失职,丙是甲和乙的上级,乙当初由于表现优秀获得丙的信任而被提拔为甲的上级,现在乙不称职甚至发生了腐败,乙和丙之间的信任链条要强过甲和丙,很可能丙根本不认识甲,甲举报的材料尽管属实,丙在心理上也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因为这直接关系到自己当初的“任用问题”,于是将举报材料转给乙或与乙平级的丁来处理此事,交给乙处理,甲肯定要受打击。丁由于跟乙处于同一个级别,私下里有联系或有矛盾是很正常的。如果丁跟乙关系好,那么举报材料势必会流到乙手中,甲遭到打击是很自然的。如果丁跟乙关系不好,存在权力斗争,则甲的举报材料又成了丁打击乙的武器,这种情况导致的腐败窝案那可是相当多的。上述分析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当下有近百分之七十的举报人遭到打击。
  “彼得定律”所描述的现象现实中相当常见,但这并不是没有方法遏制。企业通过详细制定的考核标准来判断某位职员是否称职,同时还设立高层与普通员工间的通信机制,高层还通过诸多的失败案例逐渐树立了“疑人也用,用人必疑”的用人思路,这种思路导致了领导层的不断更新,最大化了企业效率。眼下,官员们也需采用“疑人也用,用人必疑”的用人思路,同时完善考核机制,正确看待举报问题!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三石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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