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这份报告对“北上广深”四城市的房租上涨情况及原因进行了分析。报告指出,四城市房租上涨幅度并没有之前媒体报道的那么严重。以北京为例,3-6月份同比上涨幅度超过了18%,但是每月环比上涨幅度不到2%。对于房租上涨的原因,报告认为除了季节性因素外,部分中介因为房屋买卖生意下降,从房主处收租房子做“二房东”,推高房租或劝说房主抬高房租,是主要城市房租上涨的主要因素。值得注意的是,因为租赁全程代理业务,北京此前已经发生过“坚石案”,但是这项业务并没有被叫停,延续至今,成了中介推高房租的重要手法。(7月7日 南方网)
房租上涨关涉民生福利,不管上涨程度严重与否,住建部已视“中介炒作”为房租上涨的罪魁祸首。其实,依据“北上广深”,四座中国最为发达的城市作为报告的样本得出的结论,作为全国房租上涨的主要原因是很不科学的,因为中国尚有许多不如“北上广深”发达的一线、二线、三线甚至四线城市。这就好比,我们在全国选取1000名富豪,然后得出中国人均居民收入水平远超发达国家的结论一样荒唐。
事实上,不需中介炒作,房租就有强烈的上涨冲动。一方面,房价畸高远超民众购买能力,而市场对住房的刚性需求又很大;另一方面,中国人多地少,住房资源异常稀缺,却拥有巨量的住房空置率。国家电网公司近期在全国660个城市的调查显示,有高达6540万套住宅电表连续6个月读数为零,这些空置房足以供2亿人居住。民众的住房需求,遭到畸高房价的遏制,他们势必会转向租房市场,如此状况怎能不为中介提供炒作土壤?傻子都知道“物以稀为贵”,何况聪明的房产中介?
可纵是得出中介炒作是房租上涨的主要原因,我们也不应苛责中介炒作。因为,某种程度上,商业炒作并不是坏事,尤其在这个眼球经济时代,换句话说中介懂得炒作恰恰是市场的本性,不懂的炒作的商人绝对不是个合格的商人。在中国,炒作之所以成了坏事,没有成为艺术,是法律监管缺失所致。
评论员叶檀说,我国对于租房者缺乏最起码的法律保护。笔者对此也深有体会。国内房租多少,怎样交,几乎全由房东决定,房东收取高于政府定价的房租事例也屡见不鲜,乱收水电费的情况也不鲜见。房客没有说理的地方,或者找人说理的成本太高——打官司找政府都不是民众解决问题的首选方式,通常情况都是用脚投票,卷铺盖走人。
相比之下,发达国家对房客权益的保护就比较周到。在德国,有一半家庭是租房居住,租房者权益受到严格保护,房屋承租人对房屋的各项权利属于受宪法保护的财产权。一般情况下,房东在出租后3年内不得将租金涨幅超过20%。即使有正当的理由想提高租金,也必须经过房客的同意。如果房客不同意,房东只能提起诉讼,而不能自己强行提高租金。美国、日本等也专有法律保护房客的权益,甚至都能出现这样的情况:房东不能因为某些个人原因比如不喜欢某个房客,而不把房子租给该房客,若是这样,房客可以向法院起诉房东。
笔者认为,在这样一个关键的调研报告上——很可能成为政策出台的依据,我们更应该恪守科学原则,而不是像现在仅仅选取四个最发达的城市就匆忙定下原因。这样不仅忽略了全国绝大部分城市的实际情况,找不到根本原因,从而出台错误的政策,更会丢掉解决问题的契机。发改委重罚绿豆价格的推手(张悟本)之后不到三天,绿豆价格再次疯长就是一个教训。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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