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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轶琪:只退不赔,霸王条款的影子下,诚意何在?

发布时间: 2010-09-08 10:43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在舆论的监督下,金浩茶油董事长刘翔浩终于站出来,昨天,其首次以个人名义在公司官网发表了“致消费者朋友和社会各界的一封信”,表示为“金浩茶油苯并(a)芘超标”一事向社会各界及广大消费者朋友真诚致歉。然而,有报道显示该公司客服对于赔付金额问题,相关人员不肯正面回答,最后只表示自己也不很清楚。而且只就9个批次问题产品退换,其余一概不退换。(9月7日  京华时报)
  经常会在各大广告不醒目的地方看到——“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这样的字眼,在后来的民意调查中也显示,很多人认为,这样的说法有霸王条款之嫌。同样,面对如今刘董事长真诚致歉,消费者却被告知商品只接受退还不会赔偿,不难让人联想到“霸王条款”的种种。
  的确,董事长出面道歉表明了这个公司的责任感和面向社会的诚意。但是,道歉终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客服提出的不赔偿的条件,不禁会让很多人产生疑问:既然有诚意,为何不能把诚意维持到最实在的方面,让消费者真正享受放心的售后服务?
  然而,在最高形象代言人的郑重承诺下,基层的客服表示只退不赔,到底是与董事长叫板,还是与消费者叫板?虽然董事长都已经出面表态,为何相关的部门没有做出积极的反应,而是冷漠的拒绝赔偿,甚至连具体的赔偿金额都没有定论?
  如果一项决策没有得到各级部门的协助完成,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上级领导人没有让全公司看到他的诚意和足够的重视。如果全公司意识到了董事长发表讲话后,应该及时、人性化的处理此次事件,就不会出现这样口号和实践完全相左的现象。
  当一件商品出现信任危机,商家首先做的就应该是召回所有产品进行质量认证,然后逐一找出产品中出现的问题,然后具体解决,最后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解释,向广大群众说明产品的问题所在,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检查。至于重新出售该产品,理应在接受检查无碍之后,受到权威部门的认可再做考虑。而对于之前的问题产品,及时召回,及时赔偿,应该是所有消费者期望的表现。
  当消费者不再信任一件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消费者无疑是有权利放弃对于该产品的支持,转而购买该行业的其他产品。该产品的质量出现问题,是明显不能让消费者来承担这样的危机的。该公司相关部门选择了召回,但是却没有同意赔偿,让人费解:如果连该公司都不主动完成自己做下的承诺,主动赔偿自身产品对消费者带来的身体、精神的双重伤害,这家公司无疑显得十分苍白无力了。
  一家公司,获得众人口碑的关键就是有良好的信誉和形象,只退不赔的行为,让该公司的形象大减,让消费者对于公司的诚意感受尚浅。而该公司从领导层到基层的态度变化,不得不让人感受变脸后的不寒而栗。
  稿源:荆楚网
  作者:骆轶琪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骆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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