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纪委通报了十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私设“小金库”的典型案件。据悉,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在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均没有发现“小金库”的63个“自查自纠零申报”和“重点检查零问题”的“双零”地区和单位,全部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经督导核查共发现“小金库”96个,涉及金额3200多万元。(9月16日《广州日报》)
从“自查全都无”,到“一查全都有”,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小金库”治理中顶风作案,阳奉阴违,这种公然违纪违规现象,不仅直接反映出治理“小金库”的阻力和难度之大,也再一次令“不查孔繁森,一查王宝森”的坊间谚语得到了事实验证。
我们看到,尽管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在此次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决心和力度之大,堪称前所未有,但在具体操作上,也充分考虑到了“小金库”形成原因的复杂性,其中不排除也有体制不健全、制度建设滞后的因素,因而普遍实行的还是宽严相济、循序渐进的治理政策,即专门设置了“自查自纠”阶段,并规定凡是在这个阶段内自查出来的“小金库”,只要不涉及重大问题,一般不予以追究。
然而,一些单位,尤其是单位的主要领导,却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政策初衷,错误地理解为客气的“打招呼”,不是将“自查自纠”当成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和挽救,是自己悬崖勒马、认识并改正错误的良机,而是利用“自查自纠”所预留的时间和空间,千方百计地寻求“对策”,掩盖事实真相,使严肃的自查自纠工作沦为空洞的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这样,不仅没有实现将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的政策预期,也使一些部门和个人在“小金库”这个乱泥潭里越陷越深。
事实证明,整治清理“小金库”固然需要有一个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修正的过程,但我们也不能过于迷信和依赖来自于内部的权力自觉。对于某些人来说,单位里的“小金库”,就是自己的隐形福利之所系,就是满足个人消费和挥霍欲望的主要资金来源,端掉“小金库”,也就意味着彻底断掉了这些人一条理想的财路,触及的是他们的既得利益,他们能乐意这么干并主动配合整治清理工作吗?答案不言而喻。
在自查自纠阶段弄虚作假,既是对治理“小金库”政策的公然挑衅,更是对所有奉公守法者的一种戏弄和打击。由此来看,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拒不自纠、继续私设“小金库”的,相关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穷追猛打,坚决依纪依法予以严惩,让滋生腐败,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小金库”无处藏身,让那些热衷于将“小金库”当着个人“私房钱”的贪婪之辈,自食违规违纪所种下的苦果。既然一些单位和个人给了机会不去珍惜,非要敬酒不吃吃罚酒,那么,现在应该是到了要体现政策的刚性和制度的严肃性的时候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梅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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