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抚顺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其中采购的U盘一项指定为“苹果iPod Touch 4(32G)”,报价为2398元,而苹果iPod Touch 4的主要功能是视听、游戏等娱乐功能。(12月20日《南方都市报》)
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购本无可厚非,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社会资源,提高自身的工作效能。然而,如何对政府采购进行行之有效的监督是当前讨论的热点话题,很多地方都推行“阳光采购”,可是公众真正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渠道却少之又少,“高价采购”、“只选贵的,不选对的”……政府信息的不公开也间接成了公众眼里对政府采购行为特有的一种“偏见”。
政府采购是一种政府行为,动用的是公共资金,往往给人的印象是“财大气粗”、“出手阔气”,用当下最流行的词可以表述为“十分给力”,然而辽宁抚顺市采购“天价U盘”,不仅仅凸显了“给力”,更多的是引发了公众对政府采购的质疑,其实采购本身不是问题,合不合理就值得质疑了。
对政府采购监督的不到位具体体现在审批、招投标和公告过程中都有漏洞,使一些地方的监督形同虚设。“审批”中,一些职能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角色上的交叉使得监督的有效性遭到质疑。“投标”也只是走个程序,实则猫腻多多。政府采购的“公告”环节,本意是公开让社会审核,可是事前、事中情况却不予以及时公布,公众很难发现个中“道道”,社会监督也就无从谈起。
笔者认为,要刹住政府采购中的“歪风”,应在制度和程序上查缺补漏,一方面尽快出台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划采购的流程及各个细节;另一方面,还应让公众监督、媒体监督参与到政府采购中,改变以往单一行政监督模式的弊端。也只有建立严格的监督体系和完善的惩戒机制,政府的“阳光采购”才能名副其实。换而言之,政府采购“给力”合理了,公众监督才能更加满意。
稿源:荆楚网
作者:尹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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