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昨天报道了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受审一案,稿件中有闫永喜高价卖犬,并以这种手段收受500万元贿赂的情节。区长高价卖犬已过时,受贿变得越来越隐蔽。在2007年之前,闫永喜这一受贿手段确实具有隐蔽性,但这几年来,贪官们受贿的新手段层出不穷,给司法机关办案提出很大的挑战。贪官开始玩“雅贿” 手段隐蔽增添办案难度。(1月13日北京晚报)
如今,贪官为了逃避打击,越来越钟情于“雅贿”,我们对此应该保持高度警惕,“雅贿”也是贿,它比正常贿赂不仅具有隐蔽性,而且更具危害性,所以我们必须严厉打击,不给贪官任何机会。近年来,我国反腐败力度逐渐增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都采取了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加大了贪官的查处力度。尤其是对于那些影响到国计民生,影响到人民群众政府形象的大案要案进行了查处,不仅打击了贪官的“嚣张气焰”,而且也维护了人们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欢迎,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今年查处的贪官案件中,有一种现象不容忽视,就是一些贪官总是抱有侥幸心理,贪污受贿的手段开始翻新,不再是赤裸裸的金钱交易,而是换成了更隐蔽的作案方法,比如出国旅游、低卖商品高价卖等,看似非受贿方式,其实不过是变换手段而已,其实仍然是地地道道的受贿。这种受贿方式和其它受贿一样,同样具有很强的危害性,甚至更严重。对这种雅贿打击,我们应该从根本上入手,找出行贿的根源,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防范,这是很必要的。同时,对于我们已经查处的“雅贿”案件,在量刑上也要从重打击,不给雅贿者任何好处,打消他们的侥幸心理,建立防止雅贿的各种制度和规定,让雅贿无藏身之地,这是很关键的。
我们在查处和打击雅贿案件时,一定要注意把握分寸,要始终坚持雅贿也是贿,也要从重从严打击的雅贿行为,遏制雅贿者的侥幸心理,从源头上打击雅贿者,这是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处案件时应该注意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应该对现有的官员进行防范教育,告诉他们“莫伸手,深受必被捉”,防范于未然,通过我们的努力,坚决遏制住“雅贿”增加的趋势,提升我们打击贪官的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反腐纠风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道远,尤其是对于这种“雅贿”,由于其隐蔽性,查处的难度加大,需要我们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精力,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要积极探索查处“雅贿”的新思路、新方法,确保对贪官“雅贿”的惩治力度,这是我们今后防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希望进一步做好。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