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卫生部共同主办的“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座谈会在首都大酒店举行,与会者共同讨论目前食品添加剂的相关新闻热点问题。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某官员说,为了打击或者遏制一些极个别媒体有意误导人民,传播一些错误的信息,要加强传播的监控,如果哪一个很大的误导公众的信息,我们把这个情况要向新闻媒体宣传,对极个别的媒体记者,我们也将建立黑名单(6月14日中国网)。
当下,我听说过相关部门对诸如具不诚信等污点的企业、个人设黑名单,老实说,公权部门对记者设黑名单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虽然当下基于特定意图动辄以黑名单授人似乎渐成方兴未艾之时尚,但严格考究起来,相形于对不诚信企业个人设黑名单,对记者建黑名单不是任何人都能做的。记者拥有除立法司法行政之外的“第四权力”舆论监督权,正所谓“笔下有人命关天,笔下有财产万千,笔下有是非曲直,笔下有毁誉忠奸”。《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记者持新闻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也就是说,行使信息传播实现公众知情权监督权是记者职务行为题内之义。如果记者在传播信息过程中“滥用权力”出现错误误导公众,则须厘清原因,如果是发布信息部门原因导致误导,则给记者建黑名单没有道理;如果确属极个别记者“有意误导人民”,则应由主管部门及所在媒体按新闻纪律和相关办法问责处理,而不是建什么黑名单,即便要建黑名单无管辖权的其他部门也无权建黑名单。事实上,如何抑制记者权力被滥用?现行《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使用了只会用到犯罪分子身上的“严查”“严打”等字样,要比隔靴搔痒甚至无关痛痒的建黑名单严重得多。
毫无疑问,相关部门对记者建黑名单大抵注定是徒劳的。如果记者真是错误误导公众则有可能被吊销记者证调离记者岗位甚至被媒体除名,情节严重者还将受到法律追究制裁,相关部门对记者建黑名单实则“瞎子点灯白费蜡”;更何况,相关部门对记者建黑名单又有几何效用?你设黑名单限制记者采访,对别的部门并无拘束力且未必产生影响力。黑名单记者大不了不在你这儿采访,在别的地方别的部门记者照样有采访自由和传播权力,黑名单对记者几乎不具约束力和惩戒力。
我不禁担心的倒是,对媒体记者建黑名单非但对记者影响几可忽略,反过来弄不好还会影响好事者自己。藉以对媒体记者建黑名单的虚张声势,可能引发舆论大哗和公众反唇置喙群起而攻之,势必将陷相关部门相关官员公共形象于不利风险之中。
须要指出的是,关于当下中国食品问题的不良影响及主要肇因,已然形成共识认知的是,食品生产流通生态长期以来存在科学宣传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到位监管执法不到位的沉疴痼疾,并非记者“有意误导人民”“传播错误信息”所致。相反,正是得益于正义良知未泯记者的“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才揭开了一个又一个令人心惊肉跳的黑幕和真相,非要刻意将板子打在记者头上显然有失公允。我注意到相关官员表示:我们希望借助食品安全宣传周,借助公众目前对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非常关注这样一个背景,加强我们的科学传播,加强媒体传播的影响。我们愿意帮助媒体发挥这样的作用,但是我要提醒我们的记者、我们的媒体要注意,有关食品安全的报道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不要由于我们的疏忽,由于我们不够严谨的工作态度,而给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给我们国家的食品工业发展造成一些负面的影响。而我也要提醒这位官员,不反思排解科学宣传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到位监管执法不到位这些成因,而匆忙威胁要对媒体记者建黑名单,岂非头疼医脚本末倒置?又能于事何补胜算几何?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庆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