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住宅质量“一户一验”制度,明确参建各方的责任人,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安徽省的这一做法,颇值得称道。
《通知》要求,对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须按规定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否则不得开工建设。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实施和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住房交付时,供水、供电、燃气等设施应满足使用要求,确保每套住房都达到入住即可使用的条件。同时规定,工程竣工后,须在工程显著位置设置竣工标识牌,将各方责任主体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和质量责任人姓名进行标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人应具有执业注册资格,一旦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无论多长时间,不管调到什么岗位工作,都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切实将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到实处。
安徽实行的保障房质量终身负责制所以值得称道,关键在于有利于确保保障房建设工程的质量。原因在于,按照住建部的相关规定,保障房建设只允许有不超过3%的利润。对此,已经习惯于在商品房建设中获得暴利的开发商,往往心有不甘,总想多赚点。于是,便采取偷工减料的办法,难以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这类问题,各地已发生过多起,有的建成后房屋开裂、墙壁发霉、屋顶漏水……有了终身责任追究制这道紧箍咒,他们就会三思而后行,不敢在偷工减料上做文章。当然,建立了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并不意味着可以放松施工过程中的全程监督。
保障房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面对的是社会的中低收入家庭,必须把这件好事办好。安徽省推出的保障房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意义就在于此。当然,这种终身负责制应该延伸到所有的工程建设。同时,这种做法应该在全国各地推而广之。
稿源:荆楚网
作者:侯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