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郭慧:要求政府承担无限责任是对违法企业的纵容

发布时间: 2012-04-20 09:30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铬含量超标胶囊事件曝光以后,引起各方面广泛关注。有评论却认为,政府监管部门该对胶囊铬超标问题负全部责任。(人民网)
  笔者相信,在铬含量超标胶囊事件中,政府监管部门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随着事件调查的深入,问责部门自然会给民众一个交代。
  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要求政府对类似铬含量超标胶囊等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负全部责任,相当于要求政府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承担无限责任。笔者认为,这种意见,无疑是对违法企业的纵容。
  我国市场经济改革首先是从企业公司制改革开始的,其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市场主体的经营责任问题。企业进入市场后,面对纷纷复杂、瞬息万变的市场信息,经营什么,不经营什么,应该怎样经营,不应该怎样经营,都属于市场主体自己决策的事情。市场主体决策的根本依据,就是法律。其经营的风险,就是以其注册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人大的责任是立法,政府的责任是监管。按照责任划分,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市场主体本身,而不是立法机关、监管机关。其次才是立法机关、监管机关承担相应的立法、监管职责。就像自然人一样,公司企业已经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这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责任,只能由这个成年人本身来承担。如果一个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违法犯罪了,都要政府及其部门来承担全部责任,岂不是漠视公司制度,放纵企业法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吗?
  对于药品、食品行业的违法犯罪行为,国人每每叹息自己的同胞不讲诚信。而对发达国家的诚信环境倍加赞赏。其实,发达国家的民众及企业的诚信,并非其民众及企业的遗传基因使然,而是严管重罚培育出来的。一些国家的法律,严苛到对违法犯罪行为惩罚得当事人不敢违法犯罪,违不起法,犯不起罪,让违法者倾家荡产,让犯罪者饱尝牢狱之苦。而不是对违法犯罪者找垫底人,让政府对市场主体的违法犯罪行为承担总责任。长此以往,就形成了较好的诚信经营的氛围。
  对于铬含量超标胶囊事件,笔者希望司法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理,使这起事件成为一个警示的标杆,让试图以身试法的人望而生畏。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慧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郭慧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