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在编不在岗的现象究竟有多突出?最新的报道说,全国7个省级行政区完成了“吃空饷”的清理,查出7万多人。浙江永康不过是一个县级市,按照其对“在编不在岗”的分类,就存在长期病事假或超假不归、停薪留职、中层正职退二线、受到刑事处罚、擅自离岗等八大类人员,涉及交通、教育、卫生等多家单位,多达200人左右。(2012年6月23日,南方都市报社论)
浙江永康市自5月3日在地方党报上公布《在编不在岗人员自查情况结果通报》以来,引来各地媒体“排队”采访。其实,“吃空饷”绝不是某个地方的个案,对媒体来说也不是什么新鲜事。而由地方政府主动自查并公开结果倒是第一次。而这次永康做法也是开了一个好头,公开、公正、透明处理“在编不在岗”人员。但是,如何实施责任人问责还是没有具体措施。
从现有党政机关实际情况看,由于“编制”有限,有很多机关里面,只要有“编制”的就是“官”,而真正做事人员都是“临聘人员”,这就是经常出现的“临时工”!因此,真正做事的人员是“临时工”,出了问题,自然就把全部责任推给“临时工”!事实证明,越是基层,“官本位”思想越严重,“官”是不用做事的,自然不用负任何责任。这些“官”既然不用做事,那么在不在岗也就不重要了。这就不难理解,在编不在岗现象会这么突出了!
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党政机关的“和谐”!但是庞大的“临时工”群体构成了机关的“不和谐”。这些“临时工”是实际工作人员,但他们的待遇非常低。以深圳为例,政府机关“临时工”待遇不及政府在编人员四分之一!最重要的是,“临时工”在机关里面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这种严重不公平待遇,让所有“临时工”敢怒不敢言。导致这些“临时工”也不可能真正全心全力工作,他们要不就“一走了之”,要不就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因此,政府机关内部的“不和谐”导致机关工作人员不可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编不在岗”是我们政治体制弊端引起的一个现象!应该引起国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惩相关责任人。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解决问题!那么,政治体制改革就势在必行!应该建立公务员“可进可出”体制,打破“铁饭碗”及“只进不出”的体制,彻底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
稿源:荆楚网
作者:罗志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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