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鲁国平:哈尔滨坍塌大桥事故需厘清各官方杂音

发布时间: 2012-08-27 10:44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表示,断裂的哈尔滨阳明滩大桥肯定有问题。当地政府官员却称,桥梁坍塌可能因严重超载所致。而据人民网报道,日前,哈尔滨市建委表示,阳明滩大桥施工指挥部已解散,无法查询到是哪家单位负责这段事故桥梁。同时哈尔滨也组织交通和桥梁方面专家分析阳明滩大桥引桥垮塌原因,专家表示虽该段引桥整体倾覆,但桥面并未出现裂纹,说明整个桥梁质量是合格的。(8月25日《北京晨报》)
  眼下投资18亿,3年工期18个月完工的阳明滩大桥使用不到一年竟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死6伤的悲剧,从而引发强大舆论关注,有关方面及时回应,这可以理解。离谱的则是,还没有经过严谨的调查、科技鉴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专家、哈尔滨建委等有关主管部门和一些专家等已经在纷纷发声表达判断结果了,是不是显得太轻率?
  无疑,尽管其中网民们的质疑无论多么尖锐和难听,莫衷一是,可那是他们在行使正当的公民质疑权利,且放一边去,然而,作为官方的权威声明,一方面是“肯定有问题”,一方面是“没有质量问题”的回答,你说:究竟该让群众相信谁?
  实际上,这个庞大工程本来是地方交通事业上值得骄傲的大手笔,却由于这次重大事故而成为一桩疑案,以及耻辱工程的代名词,各方面大都始料不及。甚至发生这么大的事情,面对全社会的一致质疑,批评,官方有关部门或人员的压力不可能不大,也希望能够尽快有所反应,以体现负责任的态度,这没有错,不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特别是政府部门和官员单凭感觉或专家的简单表象理论分析便随意判断结果,并且轻易将之公布于众,势必搞出事前或事前和事后间不同或迥异版本的声音,导致公众舆论的混乱以及公信力的丧失。
  比如,当24日,哈尔滨市建委称阳明滩大桥事故已找不到责任人,可网友在网上搜集资料就很快帮哈尔滨市建委找到责任单位与责任人。所以这些破绽百出的官方声明,只能使政府越来越微弱的公信力丧失殆尽!难怪有网友气愤地表示,“找不到责任人了!”说这句话的这些人对得起已经逝去的生命吗?对得起你身上所肩负着的使命与责任吗?我看你们是不想用心用更大的力度去深度挖掘事故背后真正的原因罢了。
  再如据每经网,现场多人认为是桥梁设计有问题。自称做过桥梁施工的工人认为,两个柱式桥墩在桥面梁箱体受力不均的时候,并不能起到相应的平衡作用,将靠桥右边的重力全部给了两个带悬臂的桥墩,而悬臂无法承受重压时,事故就会发生,对此网友就嘲笑道:工人都比所谓专家懂技术!使哈尔滨组织的专家分析所产生的 “整个桥梁质量是合格的”结论,只能沦为一场笑话!
  何况近年来交通道路包括桥梁事故频发,尤其是大桥坍塌事件接二连三,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人们对其豆腐渣工程的民愤怎能不大?在这种普遍性的群众不良情绪影响下,大家现在最希望听到的不是可能或也许之类模棱两可的话,更不是为撇清责任请所谓的专家以表象来分析事故原因,匆忙发的结论,而是事故确切原因,及其谁来为这次重大事故负责的具体单位和人员的通报。
  于是哈尔滨坍塌大桥事故在情况不明之前,各单位或组织只要简单通报说明调查组的基本组成人员、工作进程和调查对象即可,需杜绝各官方杂音,规范用语。至于究竟有没有责任或责任在谁?各官方机构都要等权威调查清楚后再统一定性发声,不迟!当然有关部门最终还需要拿出一个经得起历史和网民考验以及拷问的调查结果出来,这毋庸置疑!否则各部门先各自为阵地乱猜测或自以为是地乱说一气,甚至想以“假调查”不负责任地混淆视听和敷衍大众,其不仅骗不了广大网民的火眼金睛,而且也将积累更多群众对政府部门说话不信任的“思想毒素”,为今后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带来严重不良后遗症就不好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鲁国平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鲁国平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