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西安、广州、杭州等全国各地出现多处反日集会游行活动,大量抗议人群走上街头,游行现场伴有打砸等不法行为,各地警方陆续发出公告,呼吁群众理性爱国,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综合西部网、《湖南日报》、《广州日报》9月17日)
连日来,以野田佳彦为首的日本执政当局推出了一系列“购岛”政策,企图将我钓鱼岛从名义上转成实际上的操控,这一恶劣行径遭到国内网民的强烈反对,野田政府不但未及时认识错误反而要求自卫队举全力应对,这让钓鱼岛局势再次升级,国内50多个城市接连爆发不同程度的游行示威,在游行队伍中,类似“踏平东京,血洗日本”、“宁愿华夏遍地坟,也要杀光日本人”这样极端的口号赫然在目,全国各界对日本的仇恨情绪达到了空前。
国内出现抗议游行并不让人惊讶,反倒是西安、青岛、长沙等地出现不同程度打砸事件令人唏嘘不已,许多因购买日系车辆的市民接连遭殃,沿途的日式料理、超市均遭到打砸、哄抢,这一群体行为也迅速在网上引起很大的争议,究竟怎样的行为才是爱国?爱国诉求应该怎样表达才对?
宪法赋予公民自由表达与集会的权利,但公民在行使这一个人权利时,并非没有限制——— 绝对的自由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我们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是否就要以损害他人权利为前提?抛过所谓的爱国论不说,肆意打砸他人物品都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我国宪法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店铺以及私家车都属于合法私有财产,都在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侵犯私有财产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个人认为,所有的爱国行为都必须在法规制度的范围内进行,爱国并不能成为戾气横行的借口!网民表达强烈的爱国诉求完全可以,但绝不能让爱国诉求异化为“打砸抢”式的野蛮行为,这并不是真正的爱国,真正的爱国不仅是爱自己的祖国,更是爱自己的同胞!
爱国,并非只是一个口号,它渗透在政府以及本国公民点点滴滴的行为当中,政府要不断的完善法规制度,要在国际国内树立起自己的权威,要不断推进公民社会的建立和发展,真正的在世界上维护国家的尊严。归根结底,让国家不受他国欺辱,就是让国家真正强大起来,在经济上、军事和人才建设上以绝对的优势压倒对手,到时候,我们完全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
稿源:荆楚网
作者:宋勇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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