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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鸫:国家应给企业实习生人数划定法律红线

发布时间: 2012-10-17 11:38:30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吴睿鸫  进入电子报

  九月初,中国之声报道过江苏等地强迫大量大中专院校学生前往富士康实习,富士康也就此作过回应称:旗下工厂的实习生可以随时结束实习并离开工厂。但时隔不到一个月,中央台新闻热线又接到多位来自山东烟台的大学生打来的电话反映,也是从今年9月起,烟台市多所高职高专院校的学生,被学校安排进当地的富士康(烟台)科技园实习,其中部分学生还不满16周岁。(《中国广播网》10月15日)
  真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一个全球最大的代工企业,竞然不惧怕媒体曝光接连聘用实习生,竞然还有不满16周岁的童工,这意味着,资本巨头在赚取利润的同时,不但没有做到让公民共享发展成果,而且在这些利润中,很大一部分是通过牺牲的实习生利益换取的。
  企业之所以愿意将在校学生当作“正式”员工来使唤,看重的是廉价劳动力,既不用交“五险一金”,也不用加班费,甚至无偿使用。其实,企业大量聘用实习生,并非只存在于富士康,,它不过全国企业用工现状的一个缩影。
  碰巧是,最近,国内主要的人力资源网站前程无忧,也对大学生实习安全进行了一项专门调查,结果显示:9成实习生遭遇过权益受损,46%的学生自述实习期有上当的经历或感受,27%的学生的实习没有签订实习协议。无故辞退、被迫加班和克扣工资,列大学生实习中权益受损现象前三位, 显然,实习生已成为众多企业争抢的对象,正在演变成职场的“小白鼠”,任人宰割。
  究其根源,一方面,一些企业公然对抗法律。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定,实习生不属于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倘若企业大量使用实习生,并且将实习生作为正式劳动力使用,不仅违反了劳动法律,而且与变相使用“黑工人”没有两样。尽管有些企业和实习生签订了相关协议,但类似的这些协议,大都有意规避劳动法律的规定,尤其当实习生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等意外时,往往会求助无门,得不到任何赔偿。
  与此同时,法律存在漏洞,以及监管部门“不作为”。就目前而言,除广东省法规规定实习生不得超过企业正式人员20%的上限外,全国并没有统一的实习生占企业用总人数上限的法律规定,这在无形中也纵容了企业违法行为;更为重要的是,劳动监督部门,对一些企业将固定性岗位转变为劳务派遣岗位,采取劳动力外包,规避企业责任;以企业内部规章的名义,出台所谓的“内部厂规”,稀释劳动法规规定等等行为,视若无睹,没有起到很好的监管作用。
  此外,教育与中介部门的“见钱眼开”,联手打造利益输送链条。尽管教育部明确规定: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可在一些地方,劳务中介已经成为部分学校和企业之间输送实习生的桥梁,他们也从实习生身上分得一杯羹。比如,实习期间,学校会向学生收取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的路费、培训费、介绍费,这笔费用由学校和劳务中介分成。
  我觉得,要想扭转企业大批量聘用实习生的态势,除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劳动合同法》应明确实习生占企业总人数的上限比例,譬如,规定不能超过正式人员的15%,作为不能突破的法律红线,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与此同时,还要对一些教育和中介部门的“分赃”行为,进行彻查。
  来源:荆楚网
  作者:吴睿鸫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
关键词: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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