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0日宣布的机构改革方案中,将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但是,“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有14个字,实在太长了,引发微博上网友纷纷吐槽。不少网友建议,该局可以改名为“国家传媒总局”。(3月12日新民网)
14个字的国家机构名称,看起来的确有点长,不过这还不是最夸张的。武汉一政府机构全称是“湖北省推进武汉城市圈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头数起来一共有45个字,网友纷纷调侃念完一遍之后能“憋死人”。虽然是句玩笑话,但也折射出了当前一些政府机构名称太长太繁琐的现状。现在国家正在推行大部制改革,主要目的也是为了精简机构,提高政府部门运行效率。依笔者看来,精简机构提高效率,首先就应该从精简“名字”做起。
名字作为一种标识,一个“代号”,首先应该好听、好懂、好记。个人的名字如此,政府机关的名字更应如此。比如“卫生局”,简简单单三个字,就将其职能表述得十分清楚了,一切和“卫生”有关的东西都是它的职能嘛。你非要把它说成“食品和药品安全生产流通经营监督和疾病预防卫生应急中医药事业发展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局”,恨不得把所有的职责都写到名字里,不但毫无必要,而且看的人也累,恐怕看不到一半就有掉头走人的冲动了。
把机构名字起得如此繁琐,甚至出现一个名字45个字的“笑话”,负责起名字的又是咋想的呢?依笔者看来,大抵有这么几种心态:一是过于求细求准。为了力求表述准确,不惜用大段的文字把自己管的事儿说得面面俱到,生怕落了哪方面,被领导责备同僚笑话。二是故作高深,故意用大量的口号和专业术语“吓唬人”,以此显示自身的重要性。三是搞“面子工程”,比如上级领导讲了一个话,到了下面就要成立个“XX县认真贯彻落实XX领导讲话精神扎实做好XX工作领导小组”,以示重视。
过长的机构名字,不但难记难念,还容易耽误事,是机构臃肿的表现。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和理由,从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角度来看,政府机构的名字还是尽量简短、易懂为好,那些过长的机构名称,是时候该“减减肥”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卢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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