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明确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12月8日新华网)
多年来,“公务接待”这个带有浓厚官方色彩的词汇,因为种种“潜规则”的关系,一直被笼罩着一层“暧昧”的面纱。看似简单的接待,内里大有“乾坤”。出则豪车相迎,入则星级酒店,食必海味山珍,归必“特产”相赠,越来越多的奢侈浪费行为,披着“公务接待”的外衣大行其道,一些领导干部借机敛财,中饱私囊,更是体制内心照不宣的“秘密”。
大量“超规格”的公务接待,一方面浪费着纳税人的财富,另一方面也侵蚀着官场风气,可谓百害而无一利。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在“接待出政绩”、“接待出生产力”的畸形观念影响下,视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依旧我行我素,豪华公务接待之风愈演愈烈,以至于时至今日,“公务接待”一词早已失去了其本来意义,沦为公众眼里奢侈腐败的代名词。若不加严管,“变味儿”的公务接待,必将成为行政体制的一颗巨大的毒瘤。
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新出台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如同一记重拳,砸在了“公务接待”的“痛处”。无论是“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还是“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等,这些直白易懂,肯定明确的规定,无不彰显着中央惩治不合理公务接待的决心,让人振奋,令人鼓舞!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新规定的出台,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治理不合理公务接待的力度必将越来越大,一些披着“公务接待”外衣的腐败浪费行为,必将成为“过街老鼠”,再无容身之处,“变了味儿”的公务接待,必将在不久的将来,还原其本来面目。
稿源:荆楚网
作者:卢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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