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第12届青岛国际车展开幕。上午,一辆价值260万的黑色玛莎拉蒂总裁停在会展中心南门外广场,10时15分,四名男子手持铁锤砸向这辆玛莎拉蒂。车主朋友张先生表示,因为福日集团下属欧利行车行修车时旧件当成新件来用,车行经理承认错误行为但数月来一直没有解决问题,才会在车展上砸车。(5月14日中国山东网)
一个普通的售后维修事件,原本可以通过双方开诚布公、互相协商就可以解决,但最后却演变为了“壮士自愿断臂”,商家名誉扫地的两败结局,令人扼腕痛惜,纵观事件过程,不仅反思,维权路上究竟埋下什么“坑”,最终导致如此结局。
第一个“坑”是蒙蔽,企图扼杀消费者的知情权。知情权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车行在不经过消费者允许的情况下,企图以旧充好、以次充好蒙蔽消费者,被消费者发现以后却拒不承认,按照市场规则,是典型的商业欺诈行为,是车行有错在先。如果当时车行事先就和消费者讲明白,讲清楚,消费者的怒火也不会被燃起。
第二个“坑”是尊重,缺乏对消费者权益的基本尊重。相互尊重是人与人交往的基本规则,商家对消费者维权首先要有尊重之心,更要有敬畏之心,而不能“恶人先充大”,摆出一出毫不在乎的样子,甚至采取拖延战术,企图磨掉消费者的脾气。既然有错在先,就要勇敢承认,对消费者的权益诉求及时回应,并做到公平合理的解决,这才是对消费者最基本的态度。
第三个“坑”是渠道,消费者维权渠道还没有完全畅通。车主砸自己的爱车不可谓不痛心,但更是无奈之举,与车行协商不成,其他的渠道也走不通,只能采取偏激手段。如果有保护消费者权益部门及时介入,及时协调,或者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相信事件不会越拖越大,酿成今天的局面。
车要畅通,起码公路不能随便挖“坑”,更不能有“暗坑”,消费者的维权之路同样如此。只有把这些“坑”补全了,才不会再出现消费者如此大的愤怒声。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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