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打击腐败犯罪力度的加大,官员在办公室、公众场所直接收受钱财或银行转账等“传统”贪污受贿形式逐渐被规避,门槛高、安保严甚至不对外开放的会所成为部分官员在进行权力寻租、享受奢靡时青睐的场所,而能享受高档消费的“会员卡”也成为不少行贿者的“利器”。(2013年5月28日《人民日报》)
所谓“会员卡”就是一种凭证,由一些行业机构比如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持卡人可以会员身份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
需要澄清的是,正常持有“会员卡”,与贪腐是风牛马不相及的,因为此等消费掏的是自己的腰包。这里所要“评说”的是一些官员,常常以“会员”身份出入于包括餐饮、休闲娱乐和私人会所在内的高档消费场所,相对隐秘地进行奢侈消费,不用掏自己的腰包,会员卡在他们手中,不是金钱,胜似金钱,其实质与受贿无异,是一种新型腐败。
例证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总经理唐若昕,因索贿、受贿300余万元,被判刑14年,妻子刘志宏也被判刑11年。经反贪部门查实,唐若昕夫妇收受手表、高尔夫球会员卡、“打折”房款等合计355万元,光高尔夫球会员卡一项,价值就高达百万元。
例证二:中国气象局下属北京华风气象影视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石永怡,利用职务便利,在3年时间内将100余万元公款转入北京某女子会所等多家单位,购买高级会员卡等用于个人消费。
例证三:北京市卫生局原机关工会主席白宏,多次从自己主管的市属卫生系统工会会费账户中领取现金支票或现金共计人民币399万余元,转入高档美容会所等多家公司,用于支付其个人作为高级会员的美容、保健消费。
由此可见,梳理一些官员的犯罪记录,我们都能发现 “会员卡腐败”的影子,而收受包括高尔夫球卡、办理高级美容卡在内的涉“卡”腐败,均实施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里,不仅给监管工作造成一种死角,也让案件侦破工作遇到一种难度。更为重要的是,脱离监管既使这种腐败极具隐蔽性,也令犯罪官员抱有侥幸心理,踩入泥潭而难以自拔,最终走进死胡同。
如此说来,“念由心生,止念当先炼其心志;廉在欲止,倡廉当先去其私欲”。预防“会员卡腐败”,我们的党员干部必须自醒、自警,以平常心对待名利,以知足心对待职务,以进取心对待工作,真正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诱惑下,都不为物累,不为名惑,不为利迷,不为欲惑,自觉抵制“香风毒雾”、“糖衣炮弹”,让高尚的道德情操成为我们的心灵底色。
特别是针对“会员卡”背后可能暗藏的腐败,职能部门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要“重拳”治理,通过明查暗访、公众举报、舆论监督等形式,进行清理整顿, “老虎”、“苍蝇”一起打,斩断背后的利益链,有效地约束权力,杜绝各种“权力寻租”的可能;另一手要严格监管,落实各类“会员卡”购买、使用实名登记制度,加大对商业贿赂的打击查处力度,从源头上堵住“会员卡”为腐败所提供的“绿色通道”。
稿源:荆楚网
作者: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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