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东四环大郊亭东南角一个名为“广华新城”的在建经济适用房项目,被曝定向销售给中央部委和中石化等央企,而未来其售价可能只在1万元/平方米左右,但是现在,这一区域商品房价已经达到5万元/平方米。(中国广播网 6月22日)
经济房,顾名思义属于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其经济性和适用性是专门为低收入家庭设计。不过,经济房最初的理念是值得褒奖的,只不过在落实的时候出现了问题,问题不大,就是购买经济房的主体变成了收入稳定,福利好、待遇好的央企或者政府部门的人员,低收入家庭只是经济房的“炮灰”,真正受益的还是手中有权有钱的人。全国多地打着经济房的名号,实则是修建的是政府或企业的福利房,对于一般人来说“房”不胜防早已司空见惯。
经济房是为了保障低收入家庭权益而修建的普通商品住房,不能成为部分人获取利益的手段。对于生活困难的低收入家庭来说,社会财富分配不平衡给他们造成了极大的不公平,如果那些有能力有钱的人再去抢夺经济房资源,那么给低收入者造成的伤害远远是我们不能想象的。有些人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资源对经济房进行霸占,完全是不道德的。
如果经济房政策不能落到实处,那么给社会带来的压力将是巨大的。家是每个人的港湾,如果人连避风避雨的港湾都失去了话,那么社会将会花更多的人力物力去解决这些没有家的人的生活现状。正因为没有把经济房政策落到实处,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将会把社会公共财富转为私有,肥了自己瘦了他人,烂摊子还得由政府来收拾。这样一来,贫者更穷,富者更富。
申请经济房的条件繁缛复杂,也成为经济房真正面向低收入者的障碍。条款看似偏向低收入者,想买经济房,材料少不了,各种齐全的证明却是难上加难。与其说这些条件是为了更准确地为需要经济房的人设定,还不如说是给申请者设置了较高的门槛,经济房政策难以真正地惠及低收入家庭。
要想真正解决经济房“变脸”为福利房,那就必须依靠政府强有力的控制手段,将违反政策的人诉诸于法律的制裁。一个国家只有法律拥有至高无上的威信后,国家才会成为真正地法治国家,而不是怨声载道的社会。
稿源:荆楚网
作者:甘芳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