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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鸫:调离执法人员是责问不是问责

发布时间: 2013-10-09 16:38:34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吴睿鸫  进入电子报

  6日,央视曝光云南香格里拉旅行社强制收取游客藏民家访费,声称是行政性变相收费,记者拒绝交费被导游强行拉下车。随后,游客到迪庆州旅游局投诉,却遭到执法人员辱骂。对此,迪庆州旅游局回应称,对涉事的旅行社处以10万元罚款,涉事导游吊销相应证件,并调离相应执法人员。(《京华时报》10月7日)
  作为最具影响力的央视媒体曝光之后,云南省自然也不敢轻视,各级领导先后重要批示,迪庆州迅速成立工作组,涉事旅行社被处以10万元罚款,停业整顿1个月,涉事导游被吊销证照,辱骂游客的执法人员则被调离。
  云南方面应对舆情的反应,的确很快,只不过是,这样应景式的“迅速查处”,公众并不完全满意,反而产生不少质疑。尤其是对这起事件中的执法人员,仅以调离,更难以服众。针对此,6日,人民日报发布微博称:如此调离,与变相保护何异?无良导游飞扬跋扈、一身匪气的背后,站着不作为、乱作为的执法者。向投诉的游客呵斥“滚蛋”,并威胁“我就拘留你”,这究竟是执法者,还是帮凶?对害群之马不能止于调离。如果把问责变成责问,把惩处简化为“罚酒三杯”,这与变相保护何异?
  为保障游客权益,10月1日已正式实施的新《旅游法》,不仅规定了“导游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并明确,“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倘若对号入座的话,这位执法绝不能止于“调离岗位”,最起码应当行政处分伺候。
  而全国假日办也已经责成云南省假日办和有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核实情况,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违反《旅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要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公布于众。这意味着,当地政府对执法人员作出调离决定,极有可能是应付舆论的烟幕弹,用此举来保护相关责任人,逃避媒体采访,风头一过,这个执法人员就会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上。
  现在问题是,虽然像香格里拉这样要求游客“滚蛋”、“刀架到游客脖子上”的极端案例现象并不常见,但是,旅游经营者与地方旅游管理部门之间,在不同程度上已结成利益共同体,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譬如,最近媒体报道的多起黄金周旅游“宰客”中,我们都不难看到这种利益共同体屡屡出现的影子。黄山景区以“残羹不利于黄山松生长”为由,禁售方便面,导致游客只能购买景区“45元的盒饭”,等等。
  当然,要想真正严格落实《旅游法》,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除严格执法外,还应在景区管理体制、旅游监管体制上,约束公权力,彻底斩断隐匿在旅游监管部门与经营者背后的利益链条,厘清旅游市场秩序,从而能确保《旅游法》真正在执法体制上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睿鸫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金慧)
关键词: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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