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商务部起草的《沐浴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该办法拟规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标志。该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公共浴所对艾滋病人说不有没有必要,也引发了业内人士和社会公众的争议。
一般而言,面对任何疑似传染的疾病,公众都会尽可能地避而远之,更何况是艾滋。这并非歧视,而是本能,毕竟为了生命健康必须以防万一。所以,从尊重艾滋病患者的角度来讲,公共浴室“禁艾”确有不妥,但从尊重更多人的健康角度来说,此举确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然而,公众的争议并不在此,问题的关键是公共浴室“禁艾”的措施是仓促出台,既没有科学论证做支撑,也不具备任何可操作性。如此一来,除了再度加深公众对艾滋病的误解和恐惧,更凸显出《办法》起草者的无知,商务部此番愚蠢举动显然是自废公信。
公共浴室“禁艾”的争议在艾滋之外,无疑拷问着相关部门的不自重和不自爱。有报道称,商务部之所以将“禁艾”写入《办法》意见稿中,是考虑到公共健康。而对于网上的意见反馈,政策制定部门将认真研究汇总,并拟邀请专家对意见的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论证。换言之,公共浴室“禁艾”只是政策制定者的拍脑袋决定,事前并未进行科学论证,真是何其讽刺!
如果任由这种想当然的政策堂而皇之地落地执行,可想而知,会对艾滋病患者造成怎样的中伤,又会对洗浴业市场造成多大的冲击。果真如此,那所谓《沐浴业管理办法》就是在煽动公众对艾滋病人的歧视,并扼杀洗浴业的正常发展。因为,公共浴室该不该“禁艾”只能是一个社会问题,国家部门不宜搅混水。
而日前,一位参与该项管理办法指定的商务部官员又表示,如果证实艾滋病人进入公共浴室确实不会造成传染,会将这一条从征求意见稿中撤下。又是荒唐可笑的举动,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后果已然造成,影响无法挽回。政府公信早已是伤痕累累,而我们的有关部门依然一蠢再蠢。
稿源:荆楚网
作者:北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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