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以来,“单独二胎”的政策松动就引发广泛热议。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发布,算是正式回应了民众的殷切期待。《决定》明确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但日前,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单独二胎”全国不设统一时间表的表态,又让“单独二胎”政策落地充满了不确定性。
不过11月20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杨云彦接受采访时表示,湖北正在制定“单独二胎”方案,省卫计委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主动拟定工作方案,争取尽早让政策落地。同时,我省还将出台风险评估、条例修改、政策衔接等一系列配套措施,避免生育反弹。
在全国多数省市关于“单独二胎”未有明确表态的前提下,我省已提前做好了生育政策调整的预算评估工作,且积极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按照相关程序有序推进。这既适应了人口形势的发展变化,顺应了群众的期待,也体现了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政策的信心和决心。全面深化改革关键在于执行,执行力决定成败,尽快推动“单独二胎”落地利国利民,意义不可估量。
启动“单独二胎”政策,既需要极大的政治勇气,也需要综合的调研评估,但最根本的,还是要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
今年7月11日,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有水向全国31个省级计生委、财政厅(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由此,一场有关社会抚养费的大讨论拉开序幕。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回复并给予公开的福建、广西等10省市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高达100亿元左右。另曾有估算,全国这一费用每年的征收总额为200亿元左右。而放开“单独二胎”,就意味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额将大受影响,这也是政策落地的最大阻力之一。所以说,“单独二胎”的落地还需要配套政策的跟进。
据专家测算,目前,我省年出生人口在70万以上,而符合“单独两胎”的家庭为总计约62.94万个,实施“单独二胎”生育政策后,其对社会经济的潜在影响必须高度重视,提前应对。
此前,有计生系统官员表示,放开“单独二胎”的基本程序是:首先由计生部门草拟方案,再提交给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委省政府决定,然后交由省人大或人大常委会进行表决。同时,方案仍然要向国家卫计委报告。也就是说,“单独二胎”政策真正落地实施最快也要等到明年,在这段缓冲期内,除了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更要研究制定防控风险的配套措施,科学拟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路线图。
“单独二胎”是一种权利,积极推动政策早日落地实施不只是利国利民,更表明在坚持基本国策不变的前提下,我国的人口政策将更加灵活,更加适应国情,更加顺应民众期待。
稿源:荆楚网
作者:北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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