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4年度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根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和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突出重点领域立法,突出湖北特色,突出务实管用,日前,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面向社会“公推公选”2014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本次“公推公选”列出了25件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社会公众也可通过多种方式另行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投票的结果将作为编制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
以专业的角度来看,立法“公推公选”,其进步意义不可估量,比如,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可以避免出现立法决策失误和瑕疵、保障公众对法规的知情权等等。但在笔者看来,立法公推公选的意义并不止如此
因为,立法“公推公选”本身就是一个莫大的进步。中国的法律到底归属何种法系,学术界至今尚有争议,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的法律深受成文法系的影响。众所周知,成文法系虽然有不少优点,像完整清晰、逻辑严密,便于理解运用,易于保障裁判的统一和公正等,但同时也有着明显的缺陷,比如司法与立法分离造成不利于判决,立法不易适应社会现实等。可见,本次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推出的立法“公推公选”、全面评估、民主决策,对于克服成文法系的固有缺陷是一次难得的法制实践,具有鲜明的进步意义。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立法“公推公选”使湖北省的立法工作适应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积极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总体要求,而坚持科学立法、依法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突出湖北特色,也极大地增强了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和可执行性,必将为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促进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更重要的是,立法“公推公选”也传递出一个积极的信号——“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立法监督”已成为共识共举。今后,除了要继续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以外,继续完善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机制,提高立法公开的成效也将成为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建设“五个湖北”的宏伟目标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我们有理由相信,立法“公推公选”也将形成一个民主立法的范本,使立法过程成为引导社会舆论、凝聚各方共识、普及法律知识的互动过程,为法规的正确、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范围。最终,通过立法的“公推公选”来助力司法的公平公正,为法治湖北的作出积极的贡献。我们共同期待着!
稿源:荆楚网
作者:北楚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