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29日下午就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和供应体系建设进行第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学习并讲话。习近平指出,“十二五”规划提出,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户),到2015年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这是政府对人民作出的承诺,要全力完成。要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建设廉租住房,加快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在推进这项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相结合,努力满足基本住房需求。(10月31日《人民日报》)
众所周知,保障房建设是国家投资的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工程,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加住房有效供给,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实现居者有其屋;另一方面有利于像商品房投资建设一样,可以扩大内需,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实现楼市调控。因此,基于保障房建设的重要性,必须全力完成,兑现政府对老百姓的承诺。但是,又不能只是满足于完成保障房建设数量,更重要的是在完成数量的前提之下保证保障房的质量。
从目前各地保障房开工完成情况来看,已经暴露了一些问题,影响了保障房的质量。一方面,当前保障房建设数量上存在掺水和滥竽充数现象。不少地方政府为了及时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避免被追究责任,把一些企业修建的职工宿舍,以及一些单位集资修建的住房纳入了保障房统计范围之中,导致保障房不能完全归中低收入人群享用。更不要说一些保障房沦为权贵阶层的专利品,被公务员等人群独占,而真正应当享受保障房政策的老百姓住不上保障房。
另一方面,不少地方政府在保障房建设上存在偷工减料等腐败问题,导致保障房质量存在不合格问题,不仅有效满足老百姓的基本居住要求,而且败坏了保障房的社会形象和政府公信力,更让很多保障房没有老百姓愿意入住,浪费了巨大财力。比如前段时间媒体就曝光了山东青岛的一处经济适用房的窗户是画上去的,而前几年青岛一处保障房居然设计成吃饭做饭都必须要从厕所中穿过,吃的饭菜要从厕所中端出来,更不要说全国很多地方保障房入住一年不到就出现的裂缝、漏水等常见质量问题了。
因此,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房,不只是要按时按量的建设完成,交付给老百姓居住,更重要的是保证这些保障房的质量能合格,能让老百姓住的安心、舒心、踏实,而不是整天提心吊胆,三天两头的掏钱维修。这就需要中央政府加大在保障房建设上的监督和惩处力度,既要监督各地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保障房建设,还要对于不能按质建设保障房的地方政府和企业给予严惩,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总之,不要让保障房的粗放式建设留下后遗症,不要让质量不过关的保障房由民心房变成是不得民心房。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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