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推进新一轮改革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12日在京闭幕,记者根据当日公布的会议公报,初步梳理出以下十个关键词,或可管窥三中全会之要津。“社会治理”就是其中的一大关键词。(11月13日中国新闻网)
11月12日发布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除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引起各界高度关注外,“创新社会治理”也引人注目。与此前多用“创新社会管理”相比,此次会议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可见,创新社会治理是加快发展和谐社会的一大改革议题与重点,也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关键举措。
此间有专家解读,相较于“管理”,“治理”倾向于强调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公共事务,一字之差,代表执政党一种执政理念的转变。的确如此,“创新治理”,更多在于“创新”,在于提升社会治理的能力与水平,在于动员和保护一切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力量参与到治理中来。从“管理”到“治理”,还不只是一字之差,释放出更多的内涵值得关注,折射出更多的现实问题需要改革来破题。
“小巷总理”应有职有权有保障。前几天有一则新闻报道,广西南宁的一家社区挂了27块牌子!可见,“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最基层的社区工作非常庞杂辛苦。无数个社区架起了通往居民的“连心桥”,是创新社会治理中最重要的一环。社区工作者勤勤恳恳、默默无闻,可他们身份模糊,收入偏低,晋升通道不明朗,自身价值难体现。不妨借鉴香港的做法,建立注册社工制度,让“小巷总理”名正言顺,无后顾之忧。同时,加大公共财政对社区的投入,改善社区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建立与职能部门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使“一卡通”、“一站式服务”在社区成为常态。
关注社会组织“成长的烦恼”。创新社会管理离不开社会组织的参与。增强社会组织自主性与活力,应该从解决“三难”入手,即登记难、公募难和经费难。从制度上放开审查,使其直接在民政部门登记。通过低门槛、高优惠和改变行政化倾向,让社会组织更多的面向普通百姓,承担公益性事务。还需引导现有公益组织强化自身改革,刮骨疗伤,做到运作透明,使利益相关者充分享有知情权、表达权与监督权,促进其更好地扮演政府、社会与民众之间的“润滑剂”角色。
寻求法治化解矛盾纠纷。之所以信访工作成为“天下第一难”,很大程度是因为社会矛盾由小到大,积重难返,如果能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老百姓就没有怨言,政府和社会所花费的代价也要小很多。因此,要通过改革建立执法、司法部门的“下沉制度”,将更多的力量放到基层,对热点问题要具有前瞻性和提前介入、快速处理的能力,引导民众通过法律渠道维护公众权益。还需构建联动机制,各职能部门面对群众诉求,不能各自为政,要信息共享,互动起来,让更多的“民生直通车”在社区安家。期待国家的法治化与社会治理能力一起进步,全面推动公平公正与社会和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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