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一则“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的帖文引起了广泛关注。11月22日,事发地的四川达州警方称,受伤老太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其行为属于敲诈勒索,决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蒋某某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蒋某某的儿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11月23日《新京报》)
三位小学生的纯朴心灵被老太及家人的诬陷索赔行为给亵渎,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受到法律制裁理所当然。此事的背后,足以警示社会上那些自己倒霉了就得赖上别人的人,不论你是什么年龄阶段,都不可亵渎别人的爱心之举,更不可无视法律的存在。
看了这则新闻也不由的让我想起了去年发生在上海的一起撞人喊冤的新闻,一名中年男子在接连几天准时出现在上海新市南路与车站南路交叉口,举着一块写有“寻找目击证人”的牌子守候在路边。这名姜姓男子说,他妻子徐某救人后被老太诬陷为肇事者。事后,警方通过监控探头画面最终确认,徐某就是肇事者,老太并没有诬陷她。不论是扶人被诬陷还是撞人喊冤,两者都存在自私、侥幸的心理,其体现出来的社会道德生态恶化不禁让人担忧。撞人喊冤明显的在“贼喊捉贼”,而讹人老太就是一个“倚老卖老”的“赖”字,别人帮你了还“好心当驴肝肺”了。从调查的情况看,老太的讹人之举纯属胡搅蛮缠,也难怪其同行的老人会在她摔倒之后会不见人影,可见老太平时的为人可能或多或少存在些问题。当然,更可气的是老太的儿子龚某某也助长其母亲的讹人之举,被拘留、罚款实属“活该”。
当然,此事最不可忽视的是讹人老太及家人诬陷的是三位小学生。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面从此会留下一个难以磨灭的印象,他们在学校、家庭接受的教育是助人为乐,而不是无理取闹的诬陷索赔。
事实终归事实,谁也无法去凭空捏造歪曲事实以达到自己的不正当的目的。讹人之风不刹,助人之风怎长?但愿,通过这件事情能够给讹人老太及家人一个深刻的教训和警醒,更希望三位小学生并不会因此去怀疑助人的积极意义。如何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正气,靠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等都远远不够,用法律去维护正义是必要的手段,也需要有更多的人能够不被歪风所吓到,该站出来的时候还得站出来,该出手的时候还得出手。
稿源:荆楚网
作者:邓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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