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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忠:不妨给见义勇为义士以终生荣誉

发布时间: 2013-12-09 08:45:00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李振忠  进入电子报

  12月6日《羊城晚报》报道:5日,记者从汕头市有关方面获悉,救扶摔倒老人反被诬为肇事者的两名汕头河浦中学学生,近日被共青团汕头市濠江区委授予“助人为乐青年模范”荣誉称号,并获得汕头市市长郑人豪的充分肯定和赞誉。回顾一个多月来跌宕起伏的境遇,两名中学生均表示,心里已没有怨愤,今后如果再遇到有人发生危难,他们仍会出手相助。
  市长撑腰,并非小题大做,而是其分内之事。而面对讹诈与被讹的恶性循环怪圈,市长撑腰则就显得难能可贵。那么,人们有理由期待一种结果,那就是所有的见义勇为获澄清获拨乱反正者,均可以由“市长”出面撑腰,一来弘扬见义勇为正气,二来助力道德正能量,三来警示那些企图讹诈他人而获利者的丑行。因此说,市长撑腰,何乐而不为呢?
  然而,没有市长撑腰的见义勇为行为又有多少?
  前有蒋婆婆讹诈三少年事件,近有北京老外扶人被“讹”案,类似的事件频频发生,而真正没有被当作新闻的类似事件至少比曝光的还要多。那么,之所以成为一种见义勇为行为中的尴尬,未必一定是道德滑坡惹得祸,还有官方究竟以何种态度来应对造成的另类后果。也就是说,见义勇为行为,底线是是非分明,其次是奖罚分明,再次是官方倡导。
  是非分明是处理类似事件的底线,需要警方来对此“兜底”。不仅要查明案情,还要辨明讹诈者的作案动机,作案背景,甚至作案的历史前科,一旦查明讹诈者真相,则法不容情,加以法律上的严厉惩罚,以警示社会,唤醒正气,畅扬正风。反之,警方不重视,敷衍了事,马马虎虎,甚至出现冤假错案,将扶人者绳之以法,而令讹诈者逍遥法外,则一定会形成另类的社会道德导向,令不良风气讹诈之风甚嚣尘上。
  赏罚分明,传递的仍然是正能量。经常见到类似报道,即见义勇为者自掏腰包疗伤。西安一小伙子抓贼被刺了两刀,被偷的女大学生把他带到医院付了一千多块钱医药费之后,就再不见人。(辽宁卫视11月29日)小偷捅人,小伙受伤,但买单者只有小伙本人,被义救的女大学生称“又不是我让你抓的小偷”,令人对其存不知道义为何物的追问之余,又暴露出一个更大的政府见义勇为死角问题。为什么见义勇为者会落魄到自掏腰包付医药费的地步?为什么政府不能主动给予见义勇为以救助?赏者不彰,罚者乌有,又怎么可能弘扬得了正气正风正能量?本报道中称,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受助老人承认自己一时糊涂,登门向两名学生道谢致歉,并归还了他们此前垫付的1200多元医药费。道谢致歉,似乎不足以惩戒这种讹诈行为,也不能触到施讹者痛处,那就应当依法加以严厉惩处。只有赏罚分明,才能够使道义者彰,使讹诈者痛。
  官方倡导,才能使见义勇为行为成为社会风气。市长撑腰,赠送慰问金,授予两人“助人为乐青年模范”荣誉称号。这些似乎还远远不够,不妨给类似的见义勇为行为义士以终生荣誉称号,给予高考加分,就业岗位优待,甚至可以在考公务员等大考时机给予特别优惠,如此以来岂不是最大化了见义勇为正能量?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振忠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姬学涛)
关键词:李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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