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河南省2011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违纪考生名单”公布。
这是河南省招办首次在网上公布该类考试的违纪考生名单,356名考生在列,公布了姓氏、考号、所在中学等信息。(河南商报12月13日)
学生考试违纪,省招办网上公开晒名单,这样的警示该不该?笔者认为,河南省招办的做法是欠缺考虑的,显然不妥,不应该!
诚然,学生参加考试违反诚信道德,欺骗老师,欺骗学校,欺骗家长,欺骗社会,是错误的、违法的,违反了考试的有关规定。作为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应该在学校和老师的教育教导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诚信为人,诚信治学,诚信考试,凭真才实学竞争,用真实成绩向老师和家长汇报。作为学生,需要学习的不仅是知识、技术和能力,更重要的是学习做人,加强思想品德修养,成为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德才兼备、品学兼优是人才的基本素质要求。作为人才,先要成人,而后才能成才。如果做人失败,成才也不可能,也无意义。而做人,内容包括方方面面,首要的是讲究诚信,诚实为人,以诚待人。所以,学生考试违纪,应该受到严肃的批评教育乃至纪律处分。
省招办作为考试执法部门,对违纪学生进行警示教育和纪律处分是职责要求,无可厚非。但是,执法应该在遵守道德、尊重法律、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行,不能执法又犯法,维权又侵权。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益,违纪学生也不例外。尽管他们违反了考试有关规定,应该受到相应处理或纪律处分,但不能因此侵犯其姓名权、隐私权等。纪律处分的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而不是要把人整死,彻底毁了他。省招办公开在网上晒违纪学生名单,显然有违法、侵权之嫌,尽管采取了一定保护措施(只公开了姓,隐去了名)。但由于有考生号、学籍号,有所在学校、所在考点、考试科目、考场及座号等信息。圈内人士很容易查到每一个具体的学生。显然,省招办采取在网上公开晒违纪学生名单的做法是欠妥当的,执法又犯法,维权又侵权!
由此可见,学生考试违纪,省招办网上晒名单, 这样的警示教育要不得,不应该!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运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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