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丹玛:莫让“删帖”成了恣意妄为的“附身符”

发布时间: 2013-12-16 15:09:27  来源: 荆楚网  作者:丹玛  进入电子报

  “张队,能不能给我想个办法,帮我把这个案子给处理掉?”,“你只要删掉网上那个信息,回来后,你的网上逃犯身份就撤掉了。”这是近日网上流传的一段警察与逃犯对话录音的部分内容。对话中的“张队”是淮南市田家庵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那名逃犯则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而被网上追逃。(12月13日人民网)
  对此,笔者和广大网民一样内心涌出无数个问号,既然能跟逃犯联系上,在规劝无效的情况下,警察为何不直接前去抓捕,反而跟逃犯谈条件,以删帖作交换?取保候审有着严格的条件和手续,是可以随意用作交换条件的么?那篇帖子到底说了什么,让公安机关如此如芒在背、不除不快?
  这既反映出“自媒体”时代政府部门对“舆论监督”的敬畏态度,但也同时暴露出个别公共部门对权力运用的随意性,仍然未能摆脱部门利益私产化倾向,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力成了他们手中可以任意操弄的自家工具,大可以作为交易的筹码,只要“价位”合适,尽可以交换,这是何其可怕的一件事情?等价交换的市场原则被运用到了公共权力机构,公权力成为了可以交换的“商品”,法律的严肃性又在哪里?如果“帖子”反映情况属实,即使是负面新闻,作为一级政府机构,理当有自我反思和承认错误的勇气,加以改之;若是诬告,作为负有维护社会治安责任的职能部门,打击歪风邪气,本是职责所在,只要向公众说明情况,群众自会擦净雪亮的双眼,分出是非曲直。
  真心希望淮南市田家庵公安分局严格照章办事,把人民赋予的权力运用好,勿再做舍本逐末的糊涂事,这才是最应该做的事。
  稿源:荆楚网
  作者:丹玛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删帖;逃犯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