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交管局为新闻单位设立的“新闻采访”证将于明年1月1日起停用。这意味着曾经的由市交管局发的那些“特殊车证”将退出历史舞台。对此,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也是顺应北京市关于逐步取消特殊车证的要求而作出的决定。(12月25日《北京青年报》)
交管部门发放特殊车证的初衷是为了方便部分特殊职能部门的工作需要。然而,在实际使用中,由于监管难度大和交管部门责任缺位,这些特殊车证逐渐成为有关部门和个人无视道路交通法规的“通行证”,一度引发了社会公众对特权车辆的特权行为深恶痛绝。特殊车证的滥用,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也让少数人有机可乘,危害公共交通安全。
因此,此次北京市开展逐步取消特殊车证的行动,再次彰显了北京市在根除特权思想,完善道路交通管理上的决心,是中央反腐禁令在首都地区的再次落实。通过取消特殊车证,能够让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识到在维护公共交通秩序上没有任何特权可享,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维护公共秩序的同时,也为自己生命安全增加一份保障。
不难想象,有关部门和个人在使用特殊车证时所体现出的特权思想依然成为一种习惯。因此,取消特殊车证还只是迈开了第一步。要想根治特权车辆无视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还需积极配套相关措施。首先,在取消特殊车证之后,对于那些仍然使用或伪造特殊车证行为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追责,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其次,对于抢险救灾、通讯保障等确需发放特殊车证和通行证的车辆,要严格审批程序,登记备案,并坚强管理,确保其在非工作状态下,不得享有任何优先权。最后,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社会监督。交管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已被取消特殊车证的名单,与整治公车私用现象一起,建立长效机制,动员社会力量进行监督,确保特殊车证滥用的行为得到扼制。
稿源:荆楚网
作者:江夏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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