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凌晨,天涯社区出现一则举报山西省运城学院纪检监察室用公款购买台历的帖子。 这则题为《关于运城学院纪检监察室用公款购买台历的违纪事项》的帖子称,在中央纪委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后,具有审计监督权力的运城学院纪检监察室,公然在元旦前,和往年一样,继续用公款购买台历发放给全院各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含副处),且在台历上赫然印着“运城学院纪委”。(1月10日 新华网)
据报道,运城学院纪检监察室此次“总共订了150本,花了3342元,一本大概22元”。印发台历的费用来自“干部教育费”,是“干部廉政教育的一个专项支出”。据该纪检监察室主任介绍,运城学院纪检监察室“发台历是惯例,已经持续10来年了,每年一本,发放对象是中层干部以上”。今年中纪委禁令发布之前,该批台历已经预订,“所以我想发了算了,明年就不弄了。”
早在2013年10月31日,中央纪委就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之所以离新年还有2个月就出台该“禁令”,就是因为及早提醒,防止提前预订的现象发生。
中纪委发布《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该“禁令”针对公款购买贺年卡等物品,事情虽小意义重大。如此次运城学院纪委公款发放的台历,虽然总共花费不过3342元,但是放眼全市全省全国,累积起来就不是一个小数目,其中造成的公款浪费数目惊人。要树立清廉的政府形象,就应该事无巨细,从一件一件的实事抓起。为此中纪委连续发布了月饼禁令、贺卡禁令、烟花爆竹禁令等等,各地应该坚决予以贯彻落实。
运城学院纪检监察室作为一级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本应带头落实中央纪委“禁令”,并发挥好纪检监察的作用,却顶风违纪,确实令人不解。从其“我想发了算了,明年就不弄了”的语言中,既可读出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又可读出对中纪委“禁令”的随意与散漫。一令既出,应当不打折扣的坚决贯彻落实,才能让“四风”问题消弭于无形,让节俭之风蔚然成风。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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