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监测中发现大肠菌群超标的北京市乐益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乐益佳”蒜香青豆、北京润海福业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兆泰”牛汁兰花豆、菌落总数超标的潮安县梅园食品有限公司的“牛大妈”一口脆采取责令即刻排查予以停售、下架措施。(2月5日《北京晚报》)
春节长假期间,北京食药监部门对被媒体称作“一口菌”的等问题食品,在流通环节采取即刻责令停售、下架的紧急措施,及时控制问题食品流向消费终端,充分展现了北京食药监部门果断、迅速的应急响应能力。
不过,从媒体披露的事件根源看,“一口菌”食品似乎不能仅仅止于停售、下架。
北京晚报分析认为,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超标最常见的原因,一是生产环境卫生状况不佳;二是操作人员不注意个人卫生。从这两个因素看,主要涉及到食品生产环节。那么,食药监部门在对流通环节采取责令停售、下架措施以外,是否应对食品生产企业采取责令检查、整顿、整改的措施?以及行政处罚措施?像“一口菌”这种跨辖区的问题,企业所在地与问题发现地监管部门是否应该建立制度下的协查、反馈机制?是不是应该通过这些措施,发现问题,消除问题隐患?对于多次(三次以上)发生类似问题的生产企业,是否应建立责令停产整顿措施?
“马年”第一份食品下架名单出笼,不应仅止于敲响食品安全警钟,更应以此为契机,加快探索食品监管新体制下全过程监管新机制,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确保民众放心消费食品。
稿源:荆楚网
作者:中华鲟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