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羡慕公务员,说公务员待遇好,不过我们这些在乡镇工作的基层公务员,能得的待遇和面临的压力,又有多少人知道呢?”湖北省人大代表、湖北蕲春县株林镇党委书记陈菊珍说。谈起待遇,陈菊珍语带辛酸:“我是正科级干部,现在每个月工资2400元;我们这里刚毕业的大学生,工资只有1500元。大家上有老下有小,生活都挺不容易。过去,兄弟姊妹们羡慕我在机关工作,吃‘国家饭’;现在,随便一个打工的都挣得比我多。”(2月9日新华网)
这位镇书记的慨叹无比心酸,不过,在笔者看来,打工的都挣得比镇书记多应成常态。
打工的是主人,镇书记是仆人,仆人的工资比主人工资低,应该是常态。
打工的,这里打工,那里打工,工作不稳定,工资不稳定,有风险,很辛苦,风里来雨里去,各种待遇没保障,工资高一些不为过。镇书记的工作相对稳定一些,风险小一些,虽然有压力,有烦恼,但比起打工的人来说,要好得多,而且,各种待遇有保障,工资低一些,应该是常态。如果镇书记的工资大大高过打工的,那就成了什么好事都是镇书记的了,反而不是常态,因为太不公平了。
而且,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工资高低是受到市场规律支配的,打工的工资高,说明打工的人紧缺,工资低了,就招不到人,你镇书记工资低,但是,人们争着去做,说明还是不紧缺,否则,就都辞掉去打工了。
其实,镇书记之所以发出这样的慨叹,大概有两个原因,一是现在,我们整顿作风,过去的灰色收入没有了,所以不免有些失落感。二是传统的高人一等的思想还没有根除,总认为,镇书记就应该比打工的高一等。这样的感叹恰恰说明思想还没有真正的转变啊。
其实,镇书记的工资低一些真的很正常,所有公务员的工资都应该低一些,低一些了,人们就不会那么热衷考取公务员了,每年的公考热就不会那么热了,人才的合理流动与布局就形成了,这就是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市场需求决定工资高低,尊重市场规律,我们的发展才能和谐,镇书记不必感叹自己的工资不如打工的,这是市场调节的结果。
稿源:荆楚网
作者:殷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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