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民警夜班是否在岗,执法是否规范,治安巡防力量有没有到位,群众身边还有哪些安全隐患……近年来,陕西省政法机关建立常态化的暗访督查机制,定期抽调干部到全省各地暗访,“一竿子插到底”实地调查这些关乎群众身边安全的事宜,受到群众好评。(12月20日新华社)
大家都知道,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实,再好的规章制度,不执行、不落实都是白搭。陕西省政法机关的做法并不新奇,据介绍,今年以来,陕西省委政法委已组织暗访督查29次,共计126天,检查全省重点部位1.49万个。笔者认为,它的有效关键就在于长期的落实,而不是嫌麻烦,”一阵风”。
需要承认的是,一段时间以来,一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作风浮夸,以发文件、开会安排工作,以写报告代替检查落实。根本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检查。全国反“四风”运动的深入开展,“形式主义”这一被群众诟病,被某些人得意的“对策”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是的,布置工作后需要检查,检查的方式无外乎明察暗访。然而事实证明,明察的效果远不及暗访的好,单是看看现在中纪委和各省纪检网站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有多少是暗访查获,即可得知。所以,笔者认为检查落实情况的最好方式是“暗访”。
“暗访”的好处至少有三。一是不少人善于搞“形式主义”,做样子功夫一流,一旦有检查,就像迎考一样充满“状态”,准备好资料,甚至安排好群众“演员”,因此检查组几乎都会被自己的眼睛所骗,所以需要“暗访”;二是因为不加修饰的才是真实的,“暗访”能够看得客观、真切,从而掌握真实有效的信息;三是“暗访”的存在会挤压某些人的侥幸心理,给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长期压力,促使他们转变作风,务实为民。
可是,“暗访”让另一种声音也在加大,那就是“不信任”。某些党员干部对“暗访”感到浑身不自在,认为是“自己整自己”,是一种“不信任”的行为。这样的认识极为有害,无非是希望自己“自由自在”,不受监督约束。党员干部要知道,自己作为公职人员,自然应该受到全方位的监督,监督应该是一种常态,这和“信任”与否无关,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加强作风建设的今天,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纪律意识都应加强,暗访也必然会成为常态,别说“暗访”是不信任,它其实是不可或缺的一份关爱。
稿源:荆楚网
作者:罗翰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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