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的林丽(化名)想把父亲的户口从老家迁到成都,再办理成都的社保;由于父母二人并未达到老人投靠子女入户的条件,林丽作出了一个荒唐的决定:与自己的亲生父亲登记结婚!然而,在民政局拿到结婚证的她却并未如愿,按规定,他的父亲还是不能取得成都户口,也无法购买成都的社保。近日,林丽又将生父告上成华法院,请求判令父女俩的婚姻关系无效。最终,法院认定两人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判决婚姻无效。(2月15日《成都商报》)
就在几天前,万科掌门人王石对媒体表示,外界曾给他“企业家”、“登山家”、“不行贿者”三个标签,其中“不行贿者”这个标签最适合他。王石称,“不行贿者”“作为我的标签,显得很滑稽”,“荒唐的是这个社会,是这个社会缺乏诚信,缺乏对基本底线的坚持”。
王石的话言犹在耳,这种“荒唐”就在千里之外的天府之国成都得到了应验。一位孝顺的女儿,为了替生病的父亲节省今后的医药费,决定将父亲的户口迁到成都,并为父亲办理成都的社保。但因为自家的房子不到70平方米,未满足老人投靠子女入户的条件,于是她决定和自己的亲生父亲结婚,企图通过夫妻关系为老父办下户口,于是今年初父女俩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证。
女儿和父亲结婚,只为能解决父亲的户口问题,让年迈的老父能拿到社保,最终节省患病父亲的医药费用,这无疑是一件十分荒唐的事情。但谁又能体会普通老百姓为户口、为社保、为医药费用而挣扎的苦况呢?谁又能感受到巨大的城乡差别所带来的各种社会不公呢?这个“荒唐”得不能再荒唐的父女结婚个案,只是聚焦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老百姓的无奈与酸辛而已,想必任何稍微体面一点的家庭都不会“出此下策”,做出这种“荒唐”的事情来的。
曹雪芹在写成《红楼梦》小说之后,曾经别有深意地题写了“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的诗句,一方面指出书中所描写的种种社会问题,即在当时的儒生看来也属“弥天大谎”,另一方面曹雪芹又对书中许多人物抱有同情,所以说自己是饱含着“一把辛酸泪”来写这部著作的。正因为如此,鲁迅曾于《红楼梦》的“满纸荒唐言”中解构出“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等多种视角。
同样,在成都这个看似“荒唐”的个案中,我们也不应该止于对“荒唐”的深恶痛绝,而是应该看到这种“荒唐”之中所包含的酸楚,看到中国社会转型中所客观存在的种种矛盾与难题,看到社会底层的不幸与挣扎,看到户籍制度所造成的社会不公,看到医疗费高企所造成的穷人“病不起”的困窘,诸如此类。
当然,我们在对这位“弱女子”充满同情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她用“父女结婚”这样有违于《婚姻法》精神的做法来“解决”问题,非但无助于解决问题,她的做法本身就是不可取的。用这种不合法的方法来摆脱困境,或者用不法的手段来对抗不公,这样的诉求并不是社会的福音。
稿源:荆楚网
作者:汪忧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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