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不断曝出“村官”贪腐大案,且手法不断“推陈出新”。昨天,新华社发文称,新型城镇化建设,绕不过的就是征占土地。一些地方“村官”俨然成了“土地财神”,借机坐地生财。(京华时报2月17日)
新闻爆出,深圳市龙岗区“村官”周伟思,家产过亿,在旧城改造项目中坐地生财,涉嫌收受贿赂5000多万元,其中相当一部分为拆迁和项目开发提供帮助所得的“好处费”。数字谓说是触目惊心,别看村官小,油水真不少。
村支书、村主任,作为我国最小的一级基层权力执掌者,凭借自己与群众最了解、最贴近的优势,往往成为造福一方百姓的重要角色。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国家各种扶农惠农政策的实施,村干部往往成为肥缺,当村官竟成为不少人发财致富的新门路。
村级财务混乱、不公开,没有及安全完的财务制度,村委会缺少监管,加之农民不懂法、不会维权,村官私占现象明显。在有些地方,村官就是土皇帝,权倾一时,权倾一方,手中握有一村的财、物等大权,大小事务全一个人说了算。
新型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大战略和历史性任务,是扩大内需的长期动力和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火车头”。 在城镇化过程中,城镇成为政策、资金的密集区,必然释放大量土地,产生很多需求和机会,村官手里的小小公章就排上了大用场。当缺乏监督和制约的权利遇到暴利,其结果不言自明。
要想防范村官利用土地犯罪,避免城镇化成为村官和开发商的饕餮盛宴,最重要的是对“村官”权力的行使进行监控,强化制约,将重大事项申报等内容引入“村官”管理,构建起小“村官”、大“监督”体系。同时,尽快完善相关立法,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征地拆迁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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