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文件要求着重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中西部地区城镇化等问题。(3月17日荆楚网)
一段时间来,城市发展的话题不绝于耳,既有“放开户籍限制”的呼声,也有类似“武汉2049”的城市规划;既有“盲目造城”的担忧,也有“鬼城”的警醒。据人民日报统计,全国144个地级城市正在建设200个“新城新区”。人与城市的定位问题,早已成为媒体和社会热议的重点。
新城新区怎么建、人居环境如何规划、失地群众如何安置、农工如何对待等,都是摆在城市管理者面前的重大问题。是运用行政指令人为“造城”,令有“城”无“市”,亦或是注重水泥森林摊大饼,重“物”轻“人”,还是诚心建设美丽家园,以业兴市,做到有“城”有“人”?不同的选择决定了城镇化发展的思路,影响着人民的幸福安康。
此次规划明确要求解决好农民落户问题,与此前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的“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要求不谋而合。事实上,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深入推进,城市建设一路猛进,城市地盘不断拓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镇化覆盖率不断攀升。圈地造城、围湖造城、削山造城,蜂拥而上。一些农民“圈地”进城,一些农民“务工”进城,成为身在城市打拼的“农村房奴”。
“城市发展最重要的是照顾好人民”,既要给高收入着发展的自有,又要给与低收入者生存的保障。为了建城而城镇化,是城镇化的形式主义,是脱离人的城镇化。实际上,新型城镇化建设是质量与数量的统一、是人的发展与文明进步的结合。强调“农民落户问题”,将人置于城镇化之上,就是要求在城镇化建设中以人为本,因势利导,顺势而为,把城镇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安居工程、人民的幸福工程。
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要求,关键要突出以人为本的建设内涵,做到建城为了人、建城依靠人。城镇化是人的城市化,不仅要实现农民在居住空间上显著改善,还要在教育、医疗、就业等公共服务为农民提供便捷。“解决农民落户问题”,就是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把农民融于城市中,为进城农民减少桎梏,建设有更高质量、更高品味、更惠民生的城镇。
建设家乡、繁荣故里,既要有城,还要有人。把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农民进城有机结合起来,不走城市化发展的老路,走好城镇化的新路,回应好人民的高期待,建设出更多特色鲜明、山清水秀、城乡人共存的美丽小城镇,留下令人称羡的文明符号。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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