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2006至2011年相比,我们这几年收入锐减,显性福利少了很多,隐性福利更是‘大缩水’,八项规定和各种规章制度,让我们这些‘隐形特权人’感受明显。”近日,从珠三角返乡创业、曾经在厅级单位为领导服务的司机冯晓铭向记者详细透露了自己最近几年的各种收入状况。(2月24日《新京报》)
福利本身是一个褒义词,是指政府向全体居民、特殊职业、弱势群体实施的一种普适待遇,,而隐性福利则是一个贬义词,是指在法律法规之外,一些掌握公共资源和权力的部门以福利的名义,向内部人员分配国家公共资源的行为。从这种意义上来讲,隐性福利可以说是一种隐形腐败。
隐性福利看似看不见,摸不着,但实则危害巨大。从浅了说,隐性福利严重破坏了分配领域里的公平,败坏了公务员、国家企事业单位的形象,搞隐性福利的单位,多半是垄断企业,利用手中的权力或垄断资源,钻监督管理制度的空子,搞小集体福利,获取本不该有的丰厚收益,拉开了与广大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从深了说,隐性福利来自权力的垄断,为了维持这种福利和权力,这些权力、资源的垄断者将成为社会改革的障碍。越是阻碍,改革的需求就越强烈。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利益集团与社会大众分道而驰,形成社会矛盾,影响安定和谐。
随着八项规定和各种规章制度的施行,隐性福利可以说得到了初步的治理,但还远远不够。要彻底消除隐性福利,就必须揪出隐性福利背后的“隐身者”。隐性福利实质上就是隐性权力—垄断的权利,权力不破,腐败难消。
遏制隐性福利,首先要从制度层面完善约束机制,包括立法和财政制度的制约;还要破除权力的集体谋私或者寻租放任,重点是强化审计监督和信息公开;更需要加快推进收入分配改革,不断缩小贫富差距,增加社会大众福利。只有当隐性福利逐渐成为大众福利后,隐性福利才会不再隐形。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城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