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区公安分局近200万元民警理发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引发网民热议。不少网民质疑:什么样的福利是合理的?什么岗位可以有什么样的福利?福利如何管理?这些都应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福利暴露在“阳光下”,才能避免福利变“腐利”。(新华网)
近段时间,公务员“隐性福利”成为人民群众口诛笔伐的对象,也有一些人号召要保护正常福利,双方都有各自的道理依据。而深圳罗湖区公安分局“理发费”事件再次将“隐性福利”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公务员工资属于半透明状态,很多人心知肚明,可大家还是挤破头要加入公务员队伍,也许有些人就是看中了“隐性福利”。
在大多数情况下,“隐性福利”是一些掌握公共资源和权力的部门以福利的名义,无偿或者廉价地向本部门的职工出售国家公共资源的行为。从另一角度说,这些部门的职工享受的福利价格低于市场价格,而中间的差额却由不能享受福利的社会其他群体来负担,实际上就是廉价使用公共资源。这种做法无疑会导致或助长社会上不同群体的收入差距拉大,比起靠自己的劳动而获得收入的人群,那些掌控着公共资源和权力部门的职员收入显得高高在上;而且拥有的公共资源多少相差越大,收入差距就越大。
“隐性福利”的存在很容易使虚假的东西大行其道,更为严重的是形成“说一套做一套”、“挂羊头卖狗肉”的恶劣诚信环境。而谋取“隐性福利”还会使公共部门变得自私自利,丧失公共性。“隐性福利”并非存在于个别公共部门,而是带有普遍性,这些都必然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很多基层公务员的工资,相比较而言比较低。很多单位考虑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而通过福利、团队建设等形式,对员工进行一定的回馈,这就未必是那种滥发福利的形式。要如何分辨福利还是“腐利”, 唯有将福利阳光化、透明化,让人民群众来监督。其实现在大家对公务员“隐性福利”的争论也并非反对福利,而是反对“腐利”。 福利阳光化不仅对社会公众,对公务员也是一种公平。
稿源:荆楚网
作者:孙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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