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在广州团小组审议现场,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长陈建华说,南沙区官员财产公示试点“应该说效果是很明显的,下一步怎么搞,我们也希望全国人大、党中央和国务院有个说法,(要不要)统一来搞。”(3月11日《新京报》)
官员财产公示一直以来就是大家热议的话题,并且这种方法被公认为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针对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我国自从1987年就提出了,在1995年,我国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自从十八大以来,新一届领导集体对反腐的力度更是让大家感受到了腐败与我党的性质水火不容。但是这项制度还是没有完全推行,特别是“房姐”、“房叔”等事件的出现,更说明了制度并没有发挥作用。如今,人大代表的再次提议,说明了加强官员财产公示是从源头上控制腐败的有效方法。同时,笔者也希望财产公示为官员筑起“廉洁防火墙”。
在十八大之后,先后有不同级别的官员落马,尤其是网爆东莞官员身价20亿房产百套的事件以及其他官员几百万乃至上亿元的“家产”都在呼唤官员财产公示的重要性。当然,南沙市推行的该制度效果很明显,这就增强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信心。尽管我们知道反腐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但是通过有效的方法还是可以断其根源。人大代表的提议不仅体现了公平公开的透明机制,而且通过官员“晒家底”的方式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推行财产公示制度,对官员来说是一种促进,其意义更深远,同时让权力在阳光下接受监督。这是因为,官员的财产揭开“神秘”面纱之后,就可用“光明磊落”,更能在群众面前,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做事。当然,更能促进官员工作作风的转变。财产公示的要求让官员们不敢“肆意妄为”,这就让官员能够认真对待财产公示,在工作中把所以精力投入在为民服务中,良好的态度能够让官员自觉的为自己筑起“廉洁防火墙”。
当然,在完善的制度也需要监督来堵“漏斗”。这是因为财产公示不但是防腐的有效手段,而且是压缩权力寻租空间的有利“武器”。这种行为必会遭致既得利益者抵触。为此,通过全社会的监督,让财产公示制度得到有力推行,立竿见影,让所有“腐败分子”统统现形。
清正廉洁乃为官者最基本的官德。让官员的财产在阳光下“晾晒”,不仅能够起到“杀菌”的作用,而且能够更好的让官员履行自己的职责。更能为官员从源头上为筑起“廉洁防火墙”,让官员的权力真正用在为民服务上。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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