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纪女士在一家美容会所花费2.6万元注射“溶脂素”,导致全身多处溃烂,实施了5次全麻手术,共11处进行了开刀治疗。事后,她才得知该会所并无医疗美容资质。14日上午,纪女士将该美容会所告上法庭并提出54万余元的赔偿金。由于纪女士提出要对身体受到的残疾程度进行鉴定,法官中止审理,择日对该请求作出决定。(3月15日《北京晨报》)
近年来,随着整形美容越来越普遍,医疗美容事故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公众视野。不正规的美容会所,政府部门的监管不力和消费者较弱的安全意识,导致了频发的医疗美容事故。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想通过整容来改变自己的容貌本无可厚非,但若遭遇不幸,谁又能承担如此“美丽”代价?
纵观近年来的医疗美容事故,除了过度整容而致毁容外,大部分都发生在不正规的美容“会所”。一家不正规的美容会所可能既没有专业技师,又没有专业装备,甚至采用假冒伪劣的产品为顾客注射美容。这些不专业的美容机构对频发的医疗美容事故须负重要责任。那么,应该如何对这些美容机构进行有力的监管?笔者认为,第一,政府和立法机关要对此有着足够的重视程度。随着美容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会受其影响,由于美容行业有一定特殊性,可能会对消费者的身体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不得不对此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第二,有关部门要设置更高的市场准入门槛,对美容机构的正规性作出更高的要求,取缔不符资质的美容机构;第三,加大打击力度,将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到实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于15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路程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或许在新《消法》实施之后,前往美容机构的消费者的利益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
但是,除了谴责和查处违规运营的美容机构、加大对美容行业的监管力度外,我们是不是应该思考另一个问题——消费者自身的安全意识是否有待提高?在《北京晨报》的报道中提到,纪女士是过敏体质,过敏体质禁用白蛋白,但该美容会所当时没有说明注射的“溶脂素”含有致敏成分白蛋白,而“溶脂素”中是否含有危害人体的成分也暂时未有定论。
一方面,该美容会所在注射前并没有询问纪女士是否为过敏体质、更没有提到“溶脂素”中含有致敏成分白蛋白的行为极其不专业、不负责;另一方面,纪女士不但没有过问该美容院是否具有注射美容的资质,而且明知自己是过敏体质却没有进行过多询问,而是轻易地同意美容院打着穴位按压的幌子,往她全身注射了40多处的针孔化学药剂,甚至在身体出现红肿现象后也轻易相信了美容师“正常现象”的说法,也体现了她缺乏起码的安全意识。无论是注射整形,还是手术整形,消费者应该有一个基本的概念,明白这些整容手段多多少少会对人的身体有所影响,几乎不可能存在毫无风险的整形,当商家或是医院打着零风险、不会影响身体健康的旗号时,消费者就应该有所警惕了,而不是因为求美心切而轻率的相信。否则,不仅在经济上有损失,更可怕的是如纪女士般对自己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
追求美丽本身没错,商家不可为了谋取利益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政府不能缺席监管,而消费者亦须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否则,谁也承担不起“美丽”的代价。
稿源:荆楚网
作者:魏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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