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国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基本药物的规定,一方面减少了药物流通环节,有效降低了药价。但是另一方面,质疑药品招标不公,药企状告卫生部门的事件也是时有发生。(3月19日中国广播网)
原本是降低药价为主旨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却染上了重病,尤其是地方保护主义,更是在每年全国两会上受到了猛批。早在2010年就有22位全国人大代表,联手“公车上书”要求铲除地方保护主义。
近年来,各省市在药品招标中对外省企业设置障碍的方法可谓五花八门:譬如,某省在药品招标中,对本省生产的一类药品做了分析。它认为本地药厂生产水平差,无法和全国的同类产品竞争,因此出了“高招”:将招标分成省内和省外两组,省内取两家,省外取两家。其实,本省的生产企业就两家,你不用评审就是这两家,而省外企业有200多家,却只能竞争两个名额。比如,在药品招标中要求,你要想中标,就必须先在本省注册,否则不许竞标。
药品招标制度之所以问题层出不穷,其根源在于第三方缺失,因为,在主导药品招标和监督药品招标的主体当中,没有患者的影子,而患者才是与之利益最紧密的人。在主导招标与参与招标的主体(既第一方和第二方)当中,都着眼于自身利益。医院热恋高价药,是为自己预设更大利益空间,药方主动行贿,也是为了攫取最大利益。
因而,药品招标最大的弊端,归根结底在于第三方缺位,解决的最好办法是让患者参与招标,对整个招标过程进行监督。但是基于目前实施这项制度不太现实,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让独立的第三方强力介入。在美国,有数家药品福利管理机构,它们由独立的药物福利机构或大型商业保险公司组建。药品福利管理机构作为各社会机构的代理方直接向制药公司订购大批量药品,并为参与该计划的机构内人员提供资金支持,与其共同分担药物费用。此外,作为批发采购商和长期用货单位,药品福利管理机构熟悉各类药品成本,能将厂家的药品售价尽可能压低,为患者减轻经济负担。
由此看来,我国药品招标制度也应让独立的第三方强势介入,具体讲,招标方由独立的第三方,或者与患者利益一致的机构来担当。值得欣慰的是,《规定》中明确了我国将建立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今后可以考虑依托这个药品招标网络平台,将其日常业务运作委托给业务较为娴熟的保险机构(像人寿保险公司),并架构起招标信息公开和机构反馈机制,这不仅能有效杜绝地方保护主义,遏制权力寻租,而且也发挥药品招标机制的最大效能。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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