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领导干部如果执政期间所辖地区发生严重生态污染问题,即使离任了也将承担责任。西安市政府日前召开的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透露,西安今后将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3月25日新华网)
如果执政期间发生了严重的生态污染事件,即使离开了职位,也需要承担责任。这句话的意思说的有点不明确,但是,其意思我们还是能够明白的,言下之意是说,只要是执政期间拍板的各类工程,在其离任后发生了生态污染事件,也需要追究他们的责任。应该说,这是对于生态治理的一剂良药。
在各类污染事件不断发生的今天,在民众对生态环保诉求越来越高的今天,要想拥有一个天蓝蓝、水清清的生活环境,就是要从官员入手。因为只有官员才有审批权,才有治理权,才有监督权。一个污染的企业入驻了,一个污染的项目立项了,一个污染的企业大摇大摆的存在下去了,这不是老百姓愿意看到的,这也不是老百姓能够管得住的。这需要官员的积极作为,只有他们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了,我们的环境才可能改善。在这种情况下和现实面前,西安推出“污染问题终身追究”自然是顺应民心的。
然而,对于这样的好规定,有些官员也认为过于苛刻。其实不然,只有苦药才能治大病。这个规定无异于就是一剂苦药。但是,苦药要想发挥作用,还需要真喝。你弄一碗药摆在那里,没人喝的话,只会是浪费了好药。
不是我等百姓担心这好药是不是会真喝。而是,我们见惯了很多尴尬的现实。别说是离任之后追究了,就是在任的时候很多人不也是逍遥法外了吗?出了污染事故,被查处的仅仅是一些普通的执法人员,他们仅仅是个替罪羊而已。工程的上马他们当家吗?工程的实施他们做主吗?污染企业的查处他们能一言九鼎吗?怪不得有环保执法人员面对记者的采访只能说出:“我只能说这么多了”,“这是政府的重点工程我们真的无能为力”。这说明环境好不好,污染企业多不多,其当家者就是我们的行政官员们。从这个角度来说,西安推行“污染问题终身追究”,当然是一件值得点赞的大好事。
对于官员来说,只有规定严格了,他们才能不鲁莽决定。只有制度严密了,他们才不敢去拍脑袋,出了事情才不能去拍屁股。才能让他们多些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感。但是,话又说回来,再好的制度也需要真实施。在任的官员还得不到追究,离任的官员如何去追究,谁来去追究呢?制度不是摆设,法律不是摆设,制度才有威严。而当一个个不作为、乱作为的官员被保护起来的时候,制度也就不是制度了,就成了美丽的花瓶,是看着玩的。说到终身追究,我们就不得不说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我们实施终身追究制度的第一个行业,不是依然有“豹纹大桥”吗?不是一样有“纸板涵洞”吗?不是一样有“胶带别墅”吗?
对于生态保护,“污染问题终身追究”是一碗上好的良药。但是,要想发挥作用必须要真喝下去,这第一碗由谁来喝?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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